各股室、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银普法办〔2018〕18号)、《关于印发<2023年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灵法办发〔2023〕4号)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灵武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灵武市财政局普法内容清单
2. 灵武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3. 灵武市财政局普法措施清单
4. 灵武市财政局普法标准清单
5.灵武市财政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灵武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