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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877X/2023-0008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07-03
责任部门:灵武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03
名 称:灵武市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灵武市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为抓手,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基层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性推动财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扎实落地。

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机关+社区共建、局机关电子屏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印发财政局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的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财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试全覆盖。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等重点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5.高标准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典”亮生活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

6.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民族团结、乡村振兴、扫黑除恶金融安全领域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7.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七一 ”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

8.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单位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面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行业从业人员,大力宣传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三、工作要求

9.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10.强化信息报送。坚持每月报送学习宣传简报,每月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报送《灵武市2023年法治宣传活动数据统计表》,每半年报送《关于在灵武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责任分工表》,11月份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全年学习宣传工作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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