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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77X/2023-000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
| 名 称: | 灵武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部署,优化政府采购营商 环境,加快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进一步规范评审活动, 提升评审质效,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管理局印发的《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 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5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
灵武市财政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