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新型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提升财政支农效能,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9〕539号)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灵武市长枣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对象
从事长枣生产、加工、销售融合发展的国有林场及有关企业、新型主体。
二、支持的方向
长枣的生产、加工、销售、市场开拓、品牌建设、仓储物流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
三、申报的要求
申报项目企业及新型主体必须资产、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及法人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保证落实自筹资金和项目顺利实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
四、资金补助方式、评审及验收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补资金不能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邀请林业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并下达奖补资金。
五、申报内容
(一)品牌建设,提高灵武长枣品牌的知名度。
(二)扩大种植规模,优化品种结构。
(三)实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优化产品质量。
(四)壮大长枣保鲜储运和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
(五)加强长枣社会化服务,以签订契约为保障,落实休闲观光采摘旅游为主体的现代农业。
(六)建设长枣设施温棚,错季栽培模式,技术创新试验等,延长货架期。
(七)实现土地、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的优化配置。
(八)企业、新型主体通过规模化经营、综合配套服务等节本增效途径,生产总成本降低10%以上,种植亩产值比分散经营农户高于10%以上。
(九)开拓销售市场、建设营销平台及电子商务销售网络。
六、项目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七、申报时间
请于2019年11月20日之前,将申报资料分别报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市自然资源局果树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灵武市财政局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