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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财发〔2018〕232号 生成日期 2018-10-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财政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上报《灵武市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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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灵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考评工作的通知》(灵法治办发〔2018〕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随文上报,请审示。

附件:灵武市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灵武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财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局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灵武市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灵法治办发〔2018〕3号)《灵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考评工作的通知》(灵法治办发〔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谋划法治财政建设

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关键少数的作用。制定《灵武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对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规范决策程序,财政决策依法科学

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建立班子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灵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灵政发〔2017〕130号),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预算编制、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均由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充分借助外脑。聘请法律顾问常年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投诉、签订合同协议、行政复议等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范防法律风险。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灵武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一是及时将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明确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内部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编制办事指南,完善取消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二是积极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精简压缩办事手续和周期,优化灵武市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建立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总清单,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在2018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开展了专项清理。四是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的同时,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减少工作环节,不断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制度文件的清理、关于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清理规范性文件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等清理工作,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六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7年市本级、政府预决算155个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同时,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除按法定的信息公开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全面公开,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

(四)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把法治教育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切实加大法治财政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法。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财政建设为主线,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利用政治业务学习,组织相关法规和主要政策学习二是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利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日、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大屏幕、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推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财政惠民法规政策,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围绕财政工作开展培训。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组织干部参加自治区、银川市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培训班和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开拓视野,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五)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建立财政局执法人员台帐,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全局共有19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印发《灵武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灵武市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财政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中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四是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对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财政资金管理和安全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完善,在工作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够到位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程序意识不强,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随着“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时限日趋临近,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日益加重,内设法制机构和人员力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结合《灵武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灵武市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全力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的落实,对工作任务挂账督察,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整改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全面落实《灵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实施,严格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大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责任落实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让每一起行政执法案件在阳光下操作,经得起检验。

(四)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抓好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组织开展以贯彻落实《灵武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题的财政法治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干部网络培训和法宣在线学习,切实提升财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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