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股室):
为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灵政办发〔2024〕39号)要求,特编制完成《灵武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凡是纳入《清单》的事项,应当先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发布。
附件:灵武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灵武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12010148877X/2025-00052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25 |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各中心(股室):
为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灵政办发〔2024〕39号)要求,特编制完成《灵武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凡是纳入《清单》的事项,应当先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发布。
附件:灵武市财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灵武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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