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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877X/2024-0000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24
责任部门 灵武市财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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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领会、全程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学习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重大法治建设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重大法治举措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落实。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谋划、亲自安排,全方位提高我局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全面规划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3年度灵武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中心、股室普法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2023年,局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三是开展专项学习。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2023年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1次,同时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四卷)中关于法治思想的内容,班子成员围绕“学习法治思想 强化法治思维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专题研讨学习,累计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全体财政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一规划两纲要”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全面提升法治财政一体化建设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财政法治队伍。同时加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学习解读,并将其纳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法治教育培训内容、召开专题讲座,对“三个文件”进行全方位、精细化解读,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熟悉掌握“三个文件”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确保“三个文件”有效实施。

3.丰富宣传形式,增强法治意识。一是设置电子屏宣传栏,在局机关各项目位置摆放法治宣传栏,营造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向来办事的群众、工作人员、企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激励干部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按规定办事。二是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3· 12”植树节、“三一五”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开展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组建财政法治宣传队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与教育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八进”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35次,发动人数9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宣传条幅25个,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意识。

4.组织法治培训,提高法治素养。一是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学习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累计学习20余次。加强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积极学习并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业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理财的水平,增强普法依法治理能力。二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充分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参加《宪法》、《民法典》、工会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积极参加全区财政系统税政法治业务培训、银川市法治政府(财政)建设专题培训、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大讲堂、灵武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5.立足财政职责,推进法治工作。紧密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一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围绕政府采购统一市场建设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及涉企行政执法检查,2023年,办结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事项5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释放和激发市场活力,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并动态调整。三是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9个重点领域,加强整治,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四是及时足额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2023年度预算安排207万元用于支持全市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财政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去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各中心、股室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推进。

(二)依法理财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资金管理、支付机制、监管流程还不够全面、细化,财政与预算单位在依法理财方面统一协调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坚定不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法治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强化财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及考试,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有针对性、科学性地制定普法活动计划;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四是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减税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等政策要求,提高公众对财政惠民政策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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