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发展、财政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中,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一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并根据局领导的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同时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制定《灵武市财政局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灵武市财政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灵武市财政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明确工作重点和学习、宣传任务,进一步压实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责任。
2.加大经费投入。年初将普法经费列入单位工作经费预算,保障普法宣传材料的征订、印制、聘请专家培训、组织干部进行多形式的学习、开展多途径的宣传等方面支出的需要,有力的推进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干部例会集体学法制度,推动会前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制定《灵武市财政局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学习;制定《灵武市财政局党支部2022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内容,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
2.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财政法治环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行业法律法规。将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年度干部学法清单,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等,提升财政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中有法、行必依法。同时结合财政工作需求,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积极学习并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理财的水平,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3.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一是以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为重点,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集中学法制度,共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10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20余次、干部职工专题学法考试1次。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财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教育,充分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鼓励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加宪法、民法典、工会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知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网上竞答活动考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在宁夏法治教育网学习,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工作,2022年,我局结合业务工作、岗位实际等,新增执法证申请人员13人,并将执法人员名单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深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的能力。二是开展财政“八五”普法系列宣传活动,利用“3· 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金融风险防范、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讲,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三是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法教育纳入年度普法重点内容,通过集体学习、集中宣传、微信群转发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筑牢保密安全意识。四是有效结合开展防范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群众发放、讲解有关养老诈骗的宣传手册,切实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的防范意识。
(三)坚持依法治理,推进财政法治工作取得实效
1.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及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行政处罚法>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专班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整改方案进行梳理分解,并按照整改任务及分工,逐条讨论研究、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措施,并结合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撰写整改报告,重点落实好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灵武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制度及法律审查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提升财政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规性。同时聘请宁夏迪通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1名,切实加强我局制定制度和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经法律顾问审核后,依法依规向申请人进行回复,目前,已全部办结。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开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特别是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委备案。三是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及时将相关文件进行转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四是贯彻落实行政检查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质量和流程,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录音笔1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活动、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财政票据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基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等财政监督。
(四)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1.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强与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合,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汇报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相关动态,抓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要求,确保财政局出台或者负责起草的涉及产业发展、项目资助、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均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三是2022年预算安排法治建设工作经费180万元,用于及时足额做好法治政府工作经费保障。在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方面,2022年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由14万元增加到30万元,全力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五是配合市纪委做好政府采购领域突出专项整治工作,立查立改,纠建并举,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开展涉粮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市纪委上报工作报告。
2.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八进”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22次,发动人数74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08余份,制作宣传条幅14幅,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切实推进法治进观念、入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还不够紧密,没有很好的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二是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够深,日常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财政工作的举措不多。
三、2023年工作措施
(一)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着力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国家安全日、民法典主题宣传日等,大力宣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法治观念。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上门授课,并主动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法治财政培训讲座,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转化为解决财政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配套机制,做好财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执法宗卷信息的归集整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强化督查考核,定期督导检查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每年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各股室中心的年度考核中。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财政管理新突破。加强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支出等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