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文  号 生成日期
责任部门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关键词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  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43条(其中,部门动态49条、行政权力运行2条、政府开放日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概况信息4条、部门文件5条、重点工作4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条、部门预决算2条、业务工作36条、法治政府建设11条、其他各类信息22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6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等信息987条;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21条;“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公示信息168条(其中,行政许可152条、行政处罚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明确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政务新媒体账户的日常管理、维护,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更新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稿件的文字、图片审核,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查,做到“工作秘密不上网,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合理调整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栏目布局,及时公布“临时围挡审批流程”“渣土、砂石准运证办理流程”等城市管理领域的办事指南,使公众能够更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及时通过微博、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回应群众关切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噪声扰民、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推动线下解决矛盾、化解风险。2024年,及时受理、转办、协调、反馈“12345”一号通信访转办件1591件,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投诉件35件,党务政务新媒体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功能进一步加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开展“石榴花开别样红 各族人民共繁荣”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征集群众问题建议3件,涉及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等问题建议,针对存在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并及时主动公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二是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学习理解不透彻,行政许可事项未按规定在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存在补录信息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压实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本机关行政执法事项的部门责任,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256号,电话:0951-4039285,电子邮箱:lwscgj@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