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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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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632条,其中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8条(其中,新闻动态23条、行政权力运行2条、政府开放日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责2条、部门文件6条、重点工作4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4条、部门决算1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8条、市政服务11条、环境综合整治7条、公示公告13条、政策解读1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双随机、一公开”20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2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942条;“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公示信息153条(其中,行政许可137条、行政处罚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政务公开领域及政务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落实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严格工作落实。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的审核,各室、队、所严格执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重发重审,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审校人员重点把好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和保密关。对信息中出现的敏感内容、重点词汇反复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全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创新传播形式,强化传播效果,完善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互动回应和网上服务能力。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灵武市智慧城管)、微博(灵武城管)3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围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动态信息发布,让更多市民了解、参与并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的用户为2118人,微博粉丝数为2055人。二是开通抖音短视频账号(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共发布抖音短视频26条,不断强化党务政务新媒体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功能,尤其在疫情期间组织采编人员积极投入抗疫一线采访,讲好战“疫”故事,营造了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坚定了广大干部职工抗疫信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二是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深刻,信息公开不及时,被动公开。

2.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布内容存在表述错误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并长期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2.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审核责任,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机关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办事行为作为年度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民主是最大的约束,每项工作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作业,不允许有暗箱操作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2、本机关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4、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256号,电话:0951-4039285,电子邮箱:lwsc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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