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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5-0000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5-01-10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规范电动车经营 守住文明“门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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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大,经营电动车的商户越来越多,一些商户为了招揽生意、扩大经营面积,经常将待售电动车摆放在门店外的公共停车位上,修理工具堆放至店外人行道上,把公共停车位当成了“展台”、人行道当成了“维修间”,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秩序和行人通行,还占用城市公共空间,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月6日上午,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直属执法中队邀请全市24家电动车经营商户参加全市电动车经营商户集中约谈会。会上,与所有商户签署了《电动车经营商户规范经营行为承诺书》,承诺书涉及入店经营、规范停车管理、安全用电、垃圾分类与环保、配合监管、宣传引导六个方面。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强同志指出,占道经营、“店外店”不仅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也违反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商户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经营。希望部分商家不要抱有“打游击”的侥幸心理,依旧我行我素,持续违规经营。针对多次劝导拒不改正的商户,执法人员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自行清理,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下一步,综合执法局将采取集中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把规范电动车占道经营、“店外店”乱象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严格要求商户规范经营,守住文明“门槛线”,坚决遏制占道经营、“店外店”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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