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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4-0017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12-17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入摊规范 精心护航 让便民市场安全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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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场”关乎“大民生”,便民市场作为与百姓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公共服务设施,一头连着居民的“菜篮子”,一头连着诸多商贩的“饭碗”。为进一步规范便民市场秩序,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12月16日,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便民市场,排查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行为。

本次排查秉持“安全第一、规范经营”的理念,执法人员深入朝阳路、广德路、古城路等便民市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及经营秩序排查工作。此次排查旨在确保便民市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引导便民市场经营者自觉维护经营秩序,杜绝占道经营,杜绝“摊外摊”现象,执法人员与摊位经营者签订《便民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协议》,压实主体责任。要求经营户一是遵守便民市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不违规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燃煤炉等设备,确保经营场所安全,做到安全经营。二是要求经营者应在便民市场划定的区域内摆卖,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小区门口、公共停车位等区域售卖商品,不得互相侵占经营空间,做到规范经营。三是要求经营者应保持便民市场整洁有序,不使用音响设备、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悬挂条幅,不堆放货物,不使用私人物品占用公共摊位,做到文明经营。四是要求经营者应保持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公共设施,不得随意倾倒垃圾,不得损坏周围绿化设施,做到干净经营。突出便民市场经营者职能角色作用,自主管好摊位的“一亩三分地”,引导经营者按标准达到“基本规定、基本要求”,保证经营行为“安全规范”到位。

此次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人,累计发放《便民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协议》41份,有效提升了便民市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便民市场的安全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监管,确保便民市场安全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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