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综合治理,优化城区街面环境秩序,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秩序明显好转,人居环境大为改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的难点问题,决定在城区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宣传教育、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原则和“主次干道严禁、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重点对城区影响市容环境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进行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切实改善城区占道经营现象,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
研究决定成立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晓磊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 健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马 锋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综合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
四、整治内容及标准
坚持每天开展集中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对全市摊点进行“无缝隙、全覆盖”管理。
(一)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
(二)全面取缔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堆放的各种建材、废旧钢材和家具门窗、废弃车辆等乱堆乱放;
(三)全面取缔主次干道店铺(含住户)出店经营、店外加工、沿街晾挂;
(四)全面整治临街店外洗车、修车;
(五)全面规范早晚市临时便民摊点;
通过以上措施力求达到主次干道两侧无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马路市场、无流动摊点、无停车占道、无乱堆乱放。临时摊点在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内经营,摆放有序、设施整洁,人在地净、人走场清,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不影响道路通行。
五、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各执法中队要坚持整治、疏导、宣传三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张贴、发放公告、宣传册(单)等形式,加大执法宣传、教育力度,力求增进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促进广大市民城市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的提高,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先宣传教育、后按程序执法处罚。对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据《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首次发生占道经营行为者先行告知;如有第二次占道经营行为则对其进行物品保全,三周后对被保全物品进行处理。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集中整治结束后,针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一是及时总结,找出整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拾遗补缺,及时整改,对未达标的持续进行整治,将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防止前整后乱、重复反弹现象发生,切实巩固各项整治成果。三是坚持集中整治长效化,在今后工作中坚持每周开展至少一次集中整治,对反弹、回潮的进一步整治、整改,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