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方便市民购买年货,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在城区设置年货销售点。特制订本方案。
一、设置原则
本着“方便商贩、规范管理”的目的,按照“合理布局、管理有序、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合理设置春节临时摊位,强化秩序管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秩序,确保节日期间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市容整洁、环境优美。
二、设置内容
1.春联:
设置地点:高庙小广场
摊位数量:约60个
摊位规格:2米*4米
摆放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4日
卫生保证金:1000元
2.鞭炮:
设置地点:高庙小广场
摊位数量:约20个
摊位规格:2米*2.5米,摊位间隔5米
摆放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4日
卫生保证金:1000元
3.水果、礼品盒
设置地点:高庙小广场
摊位数量:约20个
摊位规格:2米*3米
摆放时间:2019年2月1日至年2月10日
卫生保证金:1000元
4.糖果、馓子、干货
设置地点:高庙小广场
摊位数量:约20个
摊位规格:2米*3米
摆放时间:2019年2月1日至年2月10日
卫生保证金1000元
5.文体娱乐活动
设置地点:高庙小广场
摊位数量:20个
摊位规格:长4米*4米
摆放时间:2019年2月5日至年2月20日
卫生保证金:20000元
三、检查小组
为做好摊位设置期间的市容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商户合法合规经营,营造安全整洁的春节氛围。特成立检查小组,由城管局副局长张伟担任组长。
组 长:张 伟
副组长:杨 健 马 锋
成 员:杨建斌 石 磊 康 云 贺 龙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 1月21日- 1月25日)
制定春节便民临时摊位设置方案,制作摊位设置规划图、效果图。各类摊位分类设置,1月22日开始划定鞭炮、水果、干货、娱乐玩具及对联摊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统一规定春节卫生保证金收取标准、摆放时间、摆放地点。向全市公开,有意经营业主可于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到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报名(灵武市新华书店向东50米,联系人:杨健,联系电话:0951-4679541)。
(二)全面推进阶段( 1月26日- 1月27日)
经前期统一报名,划定摊位,组织全体申请人在综合执法大队抽取摊位号。摊位分配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并邀请公证处与记者全程公正报道,保证摊位分配整个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统一设置、加强管理( 1月28日- 2月19日)
城管局执法大队按照《方案》中的设置区域和效果图,对审批的160个春节临时摊点进行统一设置,要求摊主规范经营,自备垃圾容器,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加大力度对中秋节便民临时摊点的规范管理,营造一个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和谐顺畅的节日环境。
五、设置要求
1.设置鞭炮摊位的经营者,请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6日携带安监局出具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烟花炮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到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登记。
2.水果、对联摊位及其它摊位临时占道证,请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6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到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登记。
3.2019年1月27日所有报名人员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抽取摊位号。
4.凡签订春节临时摊点协议的经营户,必须服从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营业,到期无条件撤离。做到安全第一、守法经营,按规定区域摆放,不得多占堵塞,不得擅自超越范围经营。对违章超范围经营者一经发现就地取缔经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处罚。
5.检查小组应不定时对设置的摊点进行检查,核实摊点审批手续,确保所有经营者规范设置、有序经营。
6.实行一人一摊位,且摊位一经确定,严禁转让、转借、买卖。若在检查中发现有擅自转让、买卖的,城管局将直接收回其摊位经营使用权。
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