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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2-0017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机构职责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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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规范简称:市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级别:副科级

主要负责人:赵鹏

办公电话:0951-4039285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

办公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段256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有关城乡容貌、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建成区道路(含人行道)、广场、公共区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和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监督管理城市、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第三方运行企业;指导乡(镇)村开展环境卫生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环境卫生第三方运行企业。

(三)负责垃圾收集点、公厕、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清扫保洁车辆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

(四)负责全市垃圾分类工作。

(五)负责城市建成区公厕、灵州广场、新区公园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六)承担城区公共厕所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环卫大队

负责人:杨瑞娟 电话:0951-4026657

(二)广场公园管理所

负责人:赵连荣    电话:0951-4026657

(三)督查室

负责人:贺小军    电话:0951-403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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