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工作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按照灵武市委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循新闻规律,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全局新闻发布权威、准确、及时。
二、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和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综合执法局新闻发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新闻发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代表我局对外发布新闻,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1.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2.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3.主持新闻发布会;
4.代表市综合执法局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三)各部门主要职责
1.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起草新闻发言稿;
2.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3.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技术资料;
4.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原则和形式
(一)主要内容
发布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涉及全局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以法定或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工作透明度,发扬民主,保障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新闻真实原则。新闻发布须遵循新闻事实和新闻规律,坚守新闻真实原则,重视新闻策划,做好新闻发布,充分体现权威性和准确性。
3.积极主动原则。应及时发布局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成就、重点工作、重要动态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三)主要形式
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组织集体采访、互联网访谈、通过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智慧城管官方公众账号发布新闻;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局有关会议;答复电话问询、向媒体发表谈话和接受记者采访等。
四、新闻发布的管理和程序
(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举办新闻发布工作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审批,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新闻发布会方案、主持词、新闻发布稿和问题口径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新闻发布会。未经审批不得自行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得擅自安排记者参加,不在市属各类媒体平台刊播相关报道。
(二)为确保新闻发布会高质高效,新闻发布会邀请的记者范围,主要是中央驻宁新闻媒体(报刊、电视台、广播、网站),自治区、银川市党报党刊及所属子报子刊、电视台、广播、新媒体。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办的小报小刊、无刊号报刊及外地新闻媒体驻宁工作站、办事处、信息社等,均不列入邀请范围。
(三)新闻发布会应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要工作为主要内容。涉及开工、庆典、一般性社会活动、日常工作等不具备新闻宣传价值的,原则上不召开任何形式的新闻发布会。
(四)做好所辖范围内新闻发布会的初审、报备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对本市范围内新闻发布会的审批和管理形成协调统一的整体,使新闻发布会走上照章管理、运转有序的轨道。
(五)要严格遵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严禁夸大事实,欺骗舆论,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新闻发布会要贯彻节俭精神,严守各级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记者和新闻单位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五、工作保障
(一)完善舆情研究工作机制。要注意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综合分析舆情动态,为统筹谋划新闻发布活动提供决策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贴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与媒体沟通机制。要加强与媒体的密切联系,及时向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策划。对不必通过新闻发布会而又必须向社会告知的事项,要主动联系记者采访报道。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学会与媒体打交道。
(三)加强信息内部通报机制。发生在我局的重大的、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处置事件的部门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应通报市委宣传部,便于市委宣传部及时掌握情况,制定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六、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要关心支持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统一调度,归口指导。全局性重大、重要事项事件的政务信息采集与报送,各部门涉及系统性重要事项事件的信息采集与报送,突发性重大事件报道的信息采集,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扎口,并报局领导审批。
(三)严肃纪律,规范管理。新闻发言人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发布内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或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严禁擅自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