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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6/2020-00031 文  号 灵综执发〔2020〕151号 生成日期 2020-08-03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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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银川市应急管理局的业务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工作,完善城市管理安全责任制,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法规制度。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强化城市网格监管,强化隐患源头排查,强化管理能力,为维护全局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学智

副组长: 杨伟军  党晓磊

  : 陈向阳   马金凤  杨瑞娟   龙学芳  赵连荣

  李备战

王晓梅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党晓磊兼任办公室主任,履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职责,统筹全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机关党员、一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全覆盖。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树牢安全发展的底线意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安全监督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常态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日常性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12.4”法治宣传周、“城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室、队、所 )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一是监督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制度,第三方企业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目标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二是定期对第三方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等方式,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存储、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作业行为,减少事故发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改,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督促第三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参加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采取充分运用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力争年内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大力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素质。(牵头单位:污水处理管理所 ,责任单位:第三方运营公司)

(三)市政设施维修管护。一是建立健全城市污水、排水管网、排水防涝、路灯亮化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控。切实加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突出城市路灯设施、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行业,全面落实防淹、防倒覆、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完善预警手段,充分运用气象、地震、灾害等部门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对重点地区救灾物资调配,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污水管理所 、市政管理所、广场管理所、财务项目室)

(四)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整治。一是建立环卫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监督制度。重点排查环卫车辆、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运营安全管理,对风险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防范、用电安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维护和防火工作。二是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为环卫工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做好环卫作业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严查严控驾驶员违规驾驶、不文明驾驶、不密闭运输和沿街撒漏问题,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加强对各种设施的安全排查,确保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单位:环卫大队)

(五)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整治。一是严把大型户外广告审批关,明确户外广告设置位置、数量、规格、颜色、照明等指标,强化设置安全监管。二是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施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承诺制,指导做好广告设施日常管护,定期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巡查,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护加固或拆除,严防倒塌和坠落伤人事件发生。三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坚决取缔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清理高层建筑楼顶和楼体立面各类广告标识,确保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六)加强综合管理整治。一是加大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重点路段区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机动车乱停放等城市乱象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排除交通事故隐患。二是强化对早晚市摊点、临时摊点经营秩序管理,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校园周边禁止摆摊设点的规定,对不按指定时段和划定区域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坚决依法取缔。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清理杂物垃圾,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积极依法处理环境脏、乱、差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三是建立健全渣土监管机制,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实现渣土堆体时时管控,确保渣土堆体安全隐患,配合道路运输监管责任部门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四是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将餐厨垃圾交给未经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严查私拉偷运泔水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泔水喂猪现象发生,严防生态环境污染,确保市民食品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迅速抓好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建立健全收运、处置管理制度,落实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台账管理,严格按照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并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及去向,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运营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0年6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区排水管网长度、排水检查井、雨水篦子数量,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梳理雨污分流区排水管网建设情况,更新并掌控城区易涝点信息,做好日常市政排水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及时更新城区道路路灯数据,做好路灯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做好防汛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 ,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 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0年-2021年)。根据城市污水、排水管网、排水防涝、路灯亮化、垃圾处理及城市运行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污水、排水管网、排水防涝、路灯亮化、垃圾处理城市运行安全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污水、排水管网、排水防涝、路灯亮化、垃圾处理城市运行安全领域等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宁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务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统筹推进。

(二)严格监管执法。紧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工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共同开展集中执法或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运用“智慧城管”等信息化技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建立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实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解决重点隐患问题不主动、不得力,行政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处理。特别是在专项整治期间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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