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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6/2021-0001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2-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预算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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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转移支付预算224.85万元,绩效评价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2020年11月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2020年11月支付给供应商。

3.收到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时支付无结余。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购置环卫机动车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7辆。

(2)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工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设备购置成本224.8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环境优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达到95%。

2)社会效益:人居环境干净整洁,达到90%。

3)生态效益:环境卫生洁净度逐年提升,达到92%。

4)可持续影响:打造优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对垃圾清运效果认可度达到90%。

三、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环境卫生治理过程中没有全面覆盖城区卫生死角,造成居民满意度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运用转移支付资金多购置清运工具,确保城区卫生死角垃圾清理全覆盖,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通过灵武市门户网站及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灵武城管微信平台公示。

                                     灵武市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环卫车辆购置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224.85224.85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4.85224.85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购置环卫车辆:其中机动车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7辆,提升街道清扫保洁率,促使城市干净整洁投入2辆清扫车,1辆压缩车及7辆电动保洁车后城市的清扫率有所提升,垃圾收集及时清理,促使街道干净整洁
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年实际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环卫车辆购置个数(辆)1010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工及时率100%100%
成本指标设备购置成本(万元)224.85225 



经济效益
指标
环境优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95%95%
社会效益
指标
人居环境干净整洁90%90%
生态效益
指标
环境卫生洁净度逐年提升92%92%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90%90%

社会公众认可度社会公众对垃圾清运效果的认可度90%9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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