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转移支付预算224.85万元,绩效评价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2020年11月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2020年11月支付给供应商。
3.收到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时支付无结余。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购置环卫机动车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7辆。
(2)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完工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设备购置成本224.8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环境优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达到95%。
(2)社会效益:人居环境干净整洁,达到90%。
(3)生态效益:环境卫生洁净度逐年提升,达到92%。
(4)可持续影响:打造优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对垃圾清运效果认可度达到90%。
三、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环境卫生治理过程中没有全面覆盖城区卫生死角,造成居民满意度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运用转移支付资金多购置清运工具,确保城区卫生死角垃圾清理全覆盖,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通过灵武市门户网站及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灵武城管”微信平台公示。
灵武市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环卫车辆购置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资金使用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4.85 | 224.85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24.85 | 224.85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购置环卫车辆:其中机动车3辆,电动三轮保洁车7辆,提升街道清扫保洁率,促使城市干净整洁 | 投入2辆清扫车,1辆压缩车及7辆电动保洁车后城市的清扫率有所提升,垃圾收集及时清理,促使街道干净整洁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环卫车辆购置个数(辆)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工及时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设备购置成本(万元) | 224.85 | 225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环境优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 95% | 95%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 90% | 9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环境卫生洁净度逐年提升 | 92% | 9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90% | 90% | |||
社会公众认可度 | 社会公众对垃圾清运效果的认可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