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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862198T/2025-0015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5-12-11
责任部门: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12-11
名 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为筑牢冬春季空气质量防线,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聚焦建筑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多措并举推进治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筑工地扬尘精准治理

一是联合检查“把脉问诊”。联合住建局以“四不两直”方式,核查城区在建项目裸露土方覆盖、道路硬化、冲洗设施使用等扬尘防治措施,要求裸土落实“先覆盖、后洒水、再上冻”标准。自10月1日起,累计巡查工地84处,出动人员112人次,联合检查2次,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二是靶向普法明责。深入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聚焦“六个百分百”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城区在建项目已全面停工,裸土及场地均覆盖防尘网。三是严控收尾与运输环节。对收尾工地开展“回头看”,确保裸土覆盖、垃圾清运等无死角;审核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严查运输车辆苫盖不严、抛洒滴漏等行为。

(二)餐饮油烟扰民妥善处置

2025年接到灵州宴宴会厅油烟扰民投诉1例,立即开展油烟监测1次。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其油烟排放浓度、净化效率等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标准,无超标问题,同时督促企业做好净化设施日常维护。

二、工作成效

一方面,强化法规执行。通过扬尘执法核查与油烟精准监测,将环保法规落到实处,彰显监管决心。另一方面,压实企业责任。扬尘普法与油烟监测过程中,均向企业传导环保意识,形成“监测促规范”的良好效应。

三、存在问题

执法体制改革后,污染类行政处罚权划归我局,但监测能力未同步划转,无论是扬尘还是油烟监测,均需委托生态环境局协调第三方机构,流程烦琐、响应滞后。

四、下一步计划

持续巩固扬尘防治成果,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定期“回头看”。同时,争取承接监测权,加强设备更新与人员培养,提升自行监测能力,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执法“有据可依”,全力保障区域空气质量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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