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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12MB1862198T/2025-0012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 责任部门: | 综合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
| 名 称: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
各队、所(室):
现将《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灵武市综合执法局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9日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现非机动车停放有序规范,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共享单车管理科学高效,广场环卫清扫保洁车辆和广场保洁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成立灵武市综合执法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鹏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路迪昊同志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实施、信息上报等工作。
对城区内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违规摆摊设点进行全面排查与清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划分责任区域,安排执法人员每日进行巡查。针对重点时段(如早晚高峰、节假日)和重点区域(如学校、医院、商圈周边),加大巡查频次与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杨志强 第一责任人:路迪昊 责任人:马晓东(北片区)
贺 龙(南片区)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主次干道、商业集中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详细统计非机动车保有量及需施划补划的机动车停车位范围,按照停放需求及现有车位情况,建立台账;联合交管、规划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求,科学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在不影响行人通行和道路畅通的前提下,合理设置车位数量和位置,确保划线规范、清晰易辨;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车位划线作业,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划线完成后,及时设置指示牌,引导市民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杨志强
第一责任人:路迪昊 责任人:杨建斌、马锋(小)
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定时巡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商场、居民小区、医院等场所非机动车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泊位等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适时对长期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依法采取清拖作业,将车辆存放至指定地点,并做好登记记录。同时,通过微信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公示车主车辆拖移情况及处理办法;对于多次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且拒不改正的非机动车,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锁车处理,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二项“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杨志强
第一责任人:路迪昊 责任人:杨建斌
定期对辖区内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车辆投放、停放和维护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车辆调度机制,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破损的车辆;联合企业对学校、商圈、公交站点等重点区域的共享单车进行集中整治,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规范摆放或清运。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处理;督促企业对城区内共享单车停放区域标志标识进行补划,按照需求动态调整、取消部分停放点位。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杨志强
第一责任人:路迪昊 责任人:杨建斌、马锋(小)
组织广场环卫清扫保洁车辆和广场保洁车辆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培训,邀请交警部门专业人员授课,讲解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知识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针对本单位职工驾驶非机动车的情况,将佩戴安全头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等内容纳入培训重点,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等方式,让职工深刻认识到规范驾驶非机动车的重要性,切实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素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环卫及第三方清扫保洁车辆音频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相关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媒体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定期推送本单位职工驾驶非机动车规范行驶的具体要求和正面案例,以及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反交通规则的反面案例,引导职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形象。
责任部门:环卫队、广场公园管理所、督查室、综合办公室
责任领导:杨志强、梁峰、张伟
第一责任人:杨健、马锋(大)、贺小军、刘杨
责任人:王梦瑶、段浩然、蒋志磊、陈瑶
严格按照《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排放、处置相关证照,坚决杜绝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不定期开展夜查行动,发现违规运输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杨志强
第一责任人:路迪昊责任人:石磊
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30日至7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月2日至9月30日):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推进非机动车车位划线、消防通道违规停放处理、共享单车管理及宣传等工作,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一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交通、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参加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