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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862198T/2022-0014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2-09-09
责任部门: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2-09-09
名 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队、所(室):

现将《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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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范管理,持续改善我市目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多、滥、杂”的现状,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宁建(督)发〔2022〕14号)要求,在城区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长:赵  鹏

副组长:杨伟军、杨  健

员:杨建斌、路迪昊、石 磊、贺 龙、杨志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直属执法中队,负责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健同志兼任。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的范围为灵武市城区。

三、整治重点

(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店招店牌;

(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店招店牌;

(三)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和已审批但已超期的店招店牌;

(四)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遮挡建筑物顶部特色无际轮廓线的店招店牌;

(五)空置、陈旧、画面破损、框架袒露、制作低劣,显亮功能不全和存在严峻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

(六)违反《灵武市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标准》有关规定的各类广告、招牌、布幅、一店多匾。

四、整治步骤及措施

此次整治行动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至10月31日。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31日—8月20日)。在2022年8月20日前,对城区内户外广告、招牌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法认定、分类登记造册,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拆除清单。

(二)自行整改阶段(8月21日—9月30日)。依据领导小组审定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清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各违章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拆除整改。

(三)强制拆除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整改的各类违章户外广告、招牌,组织拆除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五、经费保障

整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财务项目室负责做好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实施。

(二)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整治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涉及商户的切身利益,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谐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对商户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整治,避免和商户激化矛盾,发生冲突。

(三)科学整治,合理规划。直属执法中队要先抓好一条街道整治,供应示范标准,然后逐步推广,并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有效成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的危害性、违法性,引导商户积极参与此次整治行动中,争取社会各界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的理解与支持。

(五)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督查室要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每月督查考核内容,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整治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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