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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爱卫会关于印发灵武市2020-2021年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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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开展蚊媒防治暨防鼠灭鼠工作的文件精神,预防和控制我市病媒生物疾病传播流行,落实疫情防控关口前移措施,加强联防联控,有效降低冬春季疾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爱卫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冬春防鼠灭鼠工作,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灵武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灵武市2020-2021年冬春季防鼠灭鼠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降低和控制鼠密度,预防鼠疫等鼠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爱卫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2021年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冬春季防鼠灭鼠活动由市爱卫会统一组织,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卫健局负责技术指导和密度监测工作;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负责灭鼠活动开展情况的执法检查。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彩页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有针对性地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普及鼠疫、乙脑和非洲猪瘟病毒等传染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汽车站、火车站以及商场、社区等人群聚集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完善公共场所防疫卫生制度,提高群众防鼠灭鼠、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

(二)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前,要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爱国卫生日”活动内容,集中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街道办要充分发动群众,把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清理农村“三堆”,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三)实施鼠害集中灭杀工作,阻断传播途径

1.集中灭鼠时间。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为各单位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时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将灭鼠毒饵投放到位。

2.投药范围及重点。一是公共环境,居民区、单位院内外环境(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公园、城区绿化带,垃圾收集及堆放场所,建筑(拆迁)工地,河道、铁路两侧沿线以及各类下水道、窨井、窨缸、阴沟等。二是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品店、超市、单位食堂、食品(粮食制品)加工厂、酿造厂、饲料厂、粮库(店)、禽畜饲养场、屠宰场、医院、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及一切有食源的场所及其周围的外环境是投放鼠药毒饵的重点。

3.药物使用。一是居民区、单位均使用浓度为0.005%的溴敌隆毒饵(警告色为红色);室内每间(15平方米)2堆,超过15平方米的大房间沿边每隔5米投放一堆,每堆10-15克;外环境主要应放置在鼠洞内、垃圾箱(房)、绿化带、墙角、楼道角、车库车棚、平改坡屋顶、下水管道等周围以及灭鼠屋内,每5-10米投放一堆,密度高的区域可以增加投放堆数,每堆10-15克,采取连续多次投饵法(1、3、7天),按多吃多补、少吃少补、不吃不补的原则进行补充饵量。二是公共环境及单位下水道、窨井(缸)、阴沟使用0.005%绿色大隆腊块一个(约25克),窨井(窨缸)内每口悬挂大隆腊块一块。三是公共环境投药均按招标合同规定,由承包经营的PCO实施。

三、灭鼠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要求,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卫健局:负责制订防鼠灭鼠技术方案;负责防鼠灭鼠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密度监测工作,做好防鼠灭鼠技术总结;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宾馆(饭店)做好冬春季灭鼠工作。

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垃圾填埋场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负责高庙小广场、灵州广场、塔前广场、新区水系公园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类市场主办单位、食品加工、食品经营单位和酿造等行业、中小餐饮业等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以及职能管辖行业、单位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内部环境卫生治理和消杀工作,以及直属单位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住建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督促直属单位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文旅广局:负责督促旅游景点、各类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娱乐场所及职能管辖行业、单位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商务局和投资促进局:负责督促粮食贮藏等粮油收储企业、商场(超市)、废旧物资收购站(点)以及职能管辖行业和直属单位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所属系统单位、行业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做好交通工具、公共交通站点、车站码头、汽修行业的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教体局:负责督促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民政局:负责督促福利院等职能管辖单位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公共绿地等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负责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做好国有土地拆迁工地、闲置空地、集体土地拆迁工地的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街道办:负责全市各居民小区的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各乡镇:负责各自辖区的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文投公司:负责兴唐苑、枣博园一期、枣博园二期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其他各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鼠害的严重性及防鼠灭鼠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认真组织活动的开展,活动切实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单位、家庭,确保防鼠灭鼠工作全覆盖,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和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防鼠灭鼠药械的使用与管理、密度监测、毒饵投放、防鼠设施的设置等技术培训,提高防鼠灭鼠工作技能,确保防鼠灭鼠效果。各乡镇街道、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鼠类生活和生态习性、防鼠灭鼠的技术要点、防鼠灭鼠药物的使用方法、安全事项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防鼠灭鼠、安全防鼠灭鼠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防鼠灭鼠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基本防鼠灭鼠技能,并积极主动参与统一防鼠灭鼠行动。各新闻媒体要主动做好冬春季防鼠灭鼠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传播科学防鼠灭鼠知识、方法和措施,形成全民参与冬春季防鼠灭鼠活动的氛围。

(三)开展科学防制

在防鼠灭鼠前,卫健局要认真做好鼠情、鼠种监测,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综合防治技术。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除房前屋后垃圾和堆积物,垃圾日产日清,清除鼠类的隐蔽场所,破坏鼠类的生存条件;在投放防鼠灭鼠毒饵期间,要妥善保管好食物、断绝鼠粮,及时清除鼠粪、鼠尸等鼠迹,鼠尸应做到集中收集、深埋处理。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宾馆、饭店、餐饮店、粮库等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内的食堂、餐厅、粮食和副食品仓库等重点场所要落实长效防制措施,要封闭建筑物与外界的孔洞,门窗、下水道等处要安装防鼠设施,并做到完好无损。对于食品生产间、粮食仓库、厨房等不宜投放药物的场所,使用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器械进行防鼠灭鼠。各乡镇、街道办要推广安装挡鼠板等技防设施,并加强检查、维护,切实提高防鼠灭鼠安全和效果。

(四)落实安全管理

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加强对防鼠灭鼠剂销售市场的检查,严禁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鼠药流入市场。各单位要严格防鼠灭鼠用药发放制度,妥善保管防鼠灭鼠药物,做到独立存放、专人保管,并做好登记。各单位防鼠灭鼠用药必须到正规防鼠灭鼠剂厂家或经批准的销售点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销售防鼠灭鼠药。防鼠灭鼠期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鼠药投放前的安全告示,加强对婴幼儿、精神病人及宠物的管理,严防误食事故发生。各单位自身组织防鼠灭鼠有困难的,可委托PCO公司承包作业,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强化监督检查

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制度,市场监管局、卫健局要依法履行监督执法工作职责,组织对“六小”行业、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防鼠灭鼠工作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鼠密度超标的予以严肃查处,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落实好辖区、单位的防鼠灭鼠工作,市爱卫办将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者,有关部门查处后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单位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前和2021年3月5日前将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统计表和防鼠灭鼠工作总结报市爱卫办(邮箱:lwcxhjdc@163.com)。

附件:防鼠灭鼠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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