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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26/2018-1660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18-03-21
责任部门:灵武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18-03-21
名 称:城管局加强队风队纪整改的通知

城管局加强队风队纪整改的通知

局属各室、队、所:

为严肃单位纪律,规范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工作人员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一、在编在岗(含退伍军人、市场分流、临聘人员)一律不得顶岗、代岗、替岗等,一经发现扣除全年绩效及各类奖励性奖金,第二次发现,停发工资,交人社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如有顶岗、代岗、脱岗现象,一律按旷工处理,并对工作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室、队、所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3月21日

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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