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交通局:
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灵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灵党办〔2018〕19号)文件要求,全市90个乡镇、村、社区、窗口单位三年内要完成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2018年计划创建完成30个,并将创建卫生乡镇、村、社区、窗口单位工作纳入城乡环境卫生考核重要内容。请各单位按照《灵武市爱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乡镇、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卫生示范户、卫生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灵爱卫办〔2018〕51号)文件要求,将创建申报表及创建基本材料以纸质版报送爱卫办,申报截止2018年8月31日。
附件:2018年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清单
灵武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联系人:王 志 电话0951-876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