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68423208X6 |
法定代表人 | 徐元绩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642103********0018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灵综执罚决字﹝2025﹞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施工可能对其他地下管线或者市政、绿化、人民防空工程、文物、历史建筑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造成影响的,应当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派员到场监督;造成有关设施损坏的,应当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抢修,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5年4月3日,宁夏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将地下电缆、水管损坏的情况,属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单位有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地下管线综合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宁夏宁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4 |
处罚有效期 | 2028/04/24 |
公示截止期 | 2028/04/24 |
处罚机关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12MB1862198T |
数据来源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12MB1862198T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