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MA75XRRK3W |
法定代表人 | 傅怀宝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20822********3918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灵综执罚决字﹝202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负责施工的宁夏哈萨阁食品有限公司仓库装修消防改造工程,存在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03 |
处罚有效期 | 2027/09/03 |
公示截止期 | 2027/09/03 |
处罚机关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12MB1862198T |
数据来源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12MB1862198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