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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4-0005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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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卢雷雷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342127********921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灵综执罚决字﹝20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九条“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特许经营。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之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卢雷雷在灵武市东塔镇果园村三队双和路东1处库房、1处民用住房院内、路西1处民用住房院内用桶收集15.2吨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当事人卢雷雷在未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处罚依据依据《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市、县(区、市)餐厨垃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收集、运输、处置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没收餐厨垃圾收集工具及餐厨垃圾(油脂)(铁皮大桶20个,塑料小桶650个共计15.2吨);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1.5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8
处罚有效期2027/04/08
公示截止期2027/04/08
处罚机关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2MB1862198T
数据来源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2MB1862198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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