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暨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评选工作的通知》(宁建(村)发[2020]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灵武市自评申报、银川市核验,现将拟评定为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名单公示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1个)
白土岗乡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12个)
一级示范村:白土岗乡新红村、临河镇二道沟村。
二级示范村:白土岗乡新火村、白土岗乡泾兴村、郝家桥镇崔渠口、郝家桥镇西渠村、临河镇上桥村。
三级示范村: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梧桐树乡陶家圈村、郝家桥镇泾灵北村、崇兴镇榆木桥村、崇兴镇中渠村。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和来访地址: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邮编:751400;来电请拨电话:0951-4039285;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员,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员保密,若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重新确定或取消被反映情况或举报乡镇、村示范级别。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