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秉持“依法、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例会、法宣在线、执法水平提升培训班等多种平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学、带头学的示范引领作用,共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12次,学习人数累计204人次。
强化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学习解读。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局长讲党课2次,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服务主动性,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扎实推进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落实会前学法14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等专题讲座2次、各类法律法规集中宣传3次,制作普法宣传条幅3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700余份,宣传品500余份。
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银川市智慧普法云平台”“学习强国”“法治教育网”等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开展自学和日常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考试3次,检查普法工作成效,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到审判现场旁听庭审1次,进一步培养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
强化执法教育培训管理。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强化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开展综合执法水平提升培训班,参训人员70余人次,每月制定“半日学法”计划表,要求执法人员每周以中队为单位自行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队列训练、户外拓展、文书制作与互评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及执法能力,提升基层执法治理能力。
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范围广、民众普及率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在“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公众号设置“法律法规天天学”专栏,通过每日问答的形式,提高职工及群众参与感,2024年共发布信息130篇。
(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凡属研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均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2024年累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28次。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在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意见,在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法律顾问出谋划策,2024年法律顾问审核规范合同、文件44次、参与案件讨论及咨询15次,进行文件类合法性审查7次,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开庭3次、民事诉讼案件3次,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按照《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针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维护市场公平环境及政策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共审查各类文件方案7件,全部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三)全面依法履职,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通过采购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设备,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针对行政处罚罚款数额较大和复杂疑难的案件。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4件,其中一般程序15件、简易程序249件,罚款金额共计30.799851万元。组织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14次。
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我局根据市委编办会议纪要,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先后两次对权责清单进行逐项梳理调整。调整后,共删除事项3项、增加事项3项、新承接市住建局划转行政处罚事项6项。我局权责清单事项由461项变为467项,其中行政处罚43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类4项。
市容秩序法治化管控。坚持“网格化、法治化、精细化”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市容秩序综合治理,一是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管理。春节期间在高庙小广场设置春联摊位证70个,水果(干果)摊位证6个,20个玩具临时销售摊点,允许沿街商户在春节期间店外经营,办理临时占道证142个,推行“摊规点”集中经营管理。二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店外经营8900余处,清理流动摊点5800余处、橱窗广告2600余次、乱堆乱放1630余处、破损条幅彩带300余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890余份。三是推进安全生产全面整治。加强建筑工地、城区燃气、“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对日常扬尘防治巡查及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2932次;检验渣土车辆、商砼车通行证件197车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办理渣土准运证76张、商砼准运证102张、道路挖掘证25张、临时围挡23个。排查流动餐车、早晚市摊位、便民服务维修点用电用气安全1146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40余人次,发现燃气违规使用行为6起,立案处罚6起。
全力推进政务公开。2024年,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公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件、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143件、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党务政务信息987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668条、抖音发布短视频21条。各类亮点工作、优秀信息被人民日报、宁夏日报、银川发布、美丽灵武等主流媒体报道转载74篇次。及时受理、转办、协调、反馈“12345”一号通信访转办件1591件,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处理投诉件35件。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有序开展。二是贯彻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完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3次,出庭应诉率达100%,让其成为我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
三、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及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仍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还不到位,目前仅停留在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层面,对群众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在针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方面,自行组织培训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导致执法工作方式较为单一,需要创新优秀的工作学习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及工作效率。
(二)普法宣传创新力度不足。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没有及时推陈出新;普法工作有时过于抽象,使用的法律术语晦涩难懂,使普法宣传工作缺乏吸引力,需要简化法律语言,通过对话、故事化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条文,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以案释法,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丰富普法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学法用法,增强履职成效。落实会前学法,把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并强化学习实效。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法治实践,促进领导干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而进一步提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综合治理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规范受理回访,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四)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利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讲、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部署开展普法、禁毒、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网络宣传手段,结合张贴海报横幅、发放资料等传统方法和微信提醒宣传方式,形成学法普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