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区沿街各牌匾设置商户、广告设置相关单位:
为加强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设施安全使用,消除其安全隐患,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施进行安全自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检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设置的所有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施。
二、自检时间
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2日。
三、自检方式
天际线以上户外广告及单体字必须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自检内容
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设施等结构安全进行自检。内容包括钢架支撑受力点的牢固性,钢架附着物有无破损情况,电器控制设备是否有损坏老化漏电等现象。
五、具体要求
对自检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如不履行安全检测,我局将依照《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且由此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产权人自行承担。
将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测报告及门头牌匾自检结果以书面形式,在检测完成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进行备案。
特此通告。
联 系 人:李月军
联系电话:0951-8769167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