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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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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灵武市政府网站、“灵武应急”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2023年,在灵武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7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责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条、重点工作2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减灾救灾2条、安全生产2条、公示公告1条、“双随机、一公开”34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1条、活动公告7条,实施情况7条;通过“灵武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文章207篇,“灵武应急”微博平台发布转载信息1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和规范信息管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公开;二是在“两节”及其他重要节假日、汛期、森林草原防火期、雨雪冰冻天气等特殊时段,主动发布安全提示、安全出行信息,提醒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针对“灵武应急”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原创文字、图片、视频,做到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用好“灵武应急”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累计发布安全类信息400余篇;二是坚持在灵武市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公示栏公开信息,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以及有关政策执行与行政权力监督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做到便民、实用、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工作考核情况。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灵武市目标效能考核工作安排,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二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灵武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3灵武市应急管理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8.4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灵武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局机关部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二是随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相关栏目设置仍需不断调整;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的把握能力不强,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深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认真及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科室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要点。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 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nxlw.gov.cn 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4021249;传真:0951-4021249〔请注明灵武市应急管理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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