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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4/2021-00127 文  号 灵安委办发〔2021〕29号 生成日期 2021-06-15
责任部门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灵武市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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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防范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决定举办灵武市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

1.全市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一般工商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企业的厂长、经理、(含实际控股人、实际投资人)等。

2. 全市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一般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 全市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一般工商贸企业的其他从业人员。

企业其他从业人员:主要包括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互动研讨、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的思想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2.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草案、刑法第十一次修正案、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3.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管理;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标、对象、内容、办法;

6.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控制及管理;

7.重大危险源和风险辨识、控制及管理;

8.事故、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控制管理;

9.作业票证管理;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1.职业卫生健康管理;

12.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二)企业其他从业人员。

1.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草案、刑法第十一次修正案、特种设备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2.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各通用工种安全操作知识;

3.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防范措施;

4.安全用电及设施设备(含作业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危险特性及安全操作和防范措施;

5.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

6.作业票证的填发和使用要求;

7.安全生产应急自救互救知识;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时间安排及组织形式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一期:6月22日,每期50人,每期2天(16课时)

第二期:6月28日,每期50人,每期2天(16课时)

(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第一期:6月23日,每期50人,每期2天(16课时)

第二期:6月29日,每期50人,每期2天(16课时)

(三)企业其他人员。

第一期:6月24日,每期50人,每期2天(16课时)

第二期:6月30日,每期50人,每期2天(16课时)

四、培训地点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培训。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深化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组织安排本企业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人员名单请于3月16日下午18:0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明培训纪律。未按要求参加或迟到、早退、参加人数不足的单位和企业市安委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灵武市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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