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园区,各企业:
国庆将至,放假时间长,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各单位、各园区要深刻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看紧盯牢,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灵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8〕156号)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交通运输: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地区、路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突出“两客一危”车辆监管,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不落实、“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建筑施工:针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 专项检查,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险情和事故的行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图书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网吧、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的安全监管。要做好节日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群众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控,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防人员踩踏等事故发生。
消防:对“多合一”“三合一”场所、地下空间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电器使用、施工以及物业服务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认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特种设备:加强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查,开展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和强化燃气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
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
同时,持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对节日期间加班生产企业加强监管,对节日停产企业严把节后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强化跟踪检查。
三、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各园区、各企业要结合自治区安委办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组织开展各层级、各领域的检查排查。要针对本辖区和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通报一批“黑名单”、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求,严厉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完善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推动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灵武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检查记录本》《灵武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灵武市十三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记录本》,检查情况将作为年底安全生产考核依据。
四、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国庆期间,各单位、各园区、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出厂区,要向安监局电话报备,重点企业在节日期间报告当天安全值班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要进一步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
请各单位、各园区、各企业及时总结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将电子版于10月8日18:00前报市安委办邮箱。
邮 箱:lws_ajj@163.com
值班电话:0951-4021249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