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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24/2021-0016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07-16
责任部门: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7-16
名 称:关于印发《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的通知

关于印发《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室、中心、大队:

现将《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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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真心实意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及任务分工

全局各单位要紧盯群众和企业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日常检查走马观花,巡而不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现场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整改落实不够,排查没有形成闭环。有的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只注重查看档案资料,不重视现场检查,注重发现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发现不够。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室、中心、大队

(二)危化、工矿商贸、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生产执法问题。执法检查存在随意性,规范性欠缺,自由裁量使用不规范,滥用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借执法检查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室、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二室、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三室

(三)对群众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处理不及时,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人个人信息。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室、中心、大队

(四)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氛围不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不到位。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五)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资金补助对象财物,接受宴请,违规发放补助资;对应急物资、救灾款物、捐赠款物等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导致应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室、中心、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大队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标本兼治。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避免“雨过地皮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调查问卷,了解企业、群众对我局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公开信访电话,对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信访的问题要及时跟进,及时落实,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类问题有效落实、及时化解。

(四)强化执纪问责。局党委要加强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配合,强化监督执纪,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推进缓慢、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