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现将《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宁煤安发〔2020〕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煤矿企业对照文件要求,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 号 | 灵应急发〔2020〕101号 | 生成日期 | 2020-10-0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现将《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宁煤安发〔2020〕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煤矿企业对照文件要求,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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