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20〕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高危行业要制定培训计划,上报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备案。不断提升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