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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81-124/2020-0027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05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应急局 | 发布日期: | 2019-09-05 |
| 名 称: |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通知 | ||
各室、中心、大队: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灵武市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的办法>的通知》(灵党办〔2018〕9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通知》(灵宣办〔201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抓好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化管理,现就加强我局机关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所属政务新媒体的统筹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和保障机制,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关于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出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政务信息。在动态类信息较少的情况下,可转载中央及自治区相关政务服务类信息。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上积极转载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各级主流媒体对灵武的新闻报道及“美丽灵武”微信发布的新闻信息。
二、严格发布审核,强化日常运维。要进一步严格网上信息发布审查审核,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签发机制,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管理,任何信息须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局长审批的程序后方可对外发布。对自拟的原创信息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和“三校三审”制度,发布前做好网上登记,有纸质留痕,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转载信息要逐一登记在册,在信息末尾注明转载出处,不得转发错误导向和敏感类信息,不得转发、推送不具备新闻采访资质的网站和自媒体的相关报道,不得在官方账号随意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随意点赞、跟帖、互粉。
三、加强检查监管,严格考核问责。针对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官方微博对网民反映问题回复不及时,回复的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及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引导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责任。严禁使用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从事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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