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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124/2018-0379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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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15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安监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15 |
名 称: | 关于加强厂区内车辆和通勤车辆管理的通知 |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厂区内车辆和通勤车辆的管理,做好监测预警和管控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联治共管
随着车改深入,除极少国企央企仍保留通勤车外,绝大多数单位职工上下班均由第三方租赁公司承运。相关部门、各企业及运输公司要提高认识,加强通勤车辆和厂区机动车的安全管理。企业与运输公司要签订安全协议,把责任落到实处。实施通勤车辆GPS监控管理,全程跟踪监控,加强起点、终点检查频次。
二、源头治理,加强专项培训
各企业及运输公司要对通勤车辆及时维护,严格执行年审年检,自觉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厂维修,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要自查自纠,实施路检路查,严肃纠正驾驶员超员超载、酒驾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接打电话和玩手机等的违法违章行为。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规程,冬季开展车辆安全常识、故障判断、特殊天气行车等专项培训。通过多种宣教形式,如驾驶员宣誓等措施,全面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
三、见违必纠,加大执法力度
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通勤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抢黄灯、闯红灯、占道行驶、高速公路随意停靠等顽疾见违必纠,堵塞漏洞,教育司乘人员系好“生命带”,确保通勤车辆交通安全无事故。
四、及早应对,预防天气影响
各企业及运输公司要突出冰雪、雨水及大雾等特殊天气安全应对措施。特殊天气车辆出车前要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尤其通勤车要进行“一对一”危险告知,要结合天气情况和行车线路,针对性地分析危险路段或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避免特殊路况危及安全行车。在遭遇极端雨雪、大雾等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车停运措施,防止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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