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园区管委会,各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基本规范》,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式,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扩大宣传教育群体,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关于利用“爱上安全”在线教育云平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52号)要求,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利用网上在线教育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和“96%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思想;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全面开展“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资源,建立安全网络教育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建设网上教育课程“超市”,实行学时学分制的自主选学模式,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化、服务公共化,满足公众不同的培训需求,精准服务于各企业。到2018年底实现2500人次的上线率、在线学时、考试合格率100%。同时建立各企业人员安全素质预警指数,将上线率、在线学时、考试合格率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依据。
三、培训内容
平台内容覆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等各层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具体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工贸行业、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八大危险作业等25个类别。
四、培训安排
(一)2018年4月23日-4月30日,组织完成上线注册工作。
(二)2018年5月2日-6月1日,组织人员到各个企业指导全员上线学习,并将对各单位的培训上线率、课程完成率、考试合格率进行通报整改,并持续改进。
(三)2018年6月2日-8月31日,建立数据可视化和人工智能统计,建立各企业安全预警指数。
(四)培训将由灵武市安监局按照参训单位名单及上线目标(见附件)组织好人员安排专人开展辅导、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文通知。
五、培训费用
人员上线学习、培训、考试免费。
六、在线教育入口及优势
(一)通过银川市安监局微信平台“安全文化”模块中选择“爱上安全”或者直接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爱上安全”下载进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手册注册登录和学习、考试(见附件2平台操作手册)。
(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可有效节约政府和企业费用、人力和时间成本,让生产经营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有利于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对各单位建立考评机制,合理设定目标和指标。通过大数据云平台,确认各单位培训落实情况、各单位学习进度、人员上线率、考试通过率等,将其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平台以电脑网页界面和手机APP两种形式为依托载体,满足从业人员全天候的学习需求。进入平台的流程简单易懂,只需注册用户名便可以进入平台进行学习,同一个账号可以在电脑登陆,也能在手机登陆学习,内容丰富多样。
(五)依据不同企业属性和产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行业的生产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达到精准教学、高效吸收的目的,更能将所学所会应用到日常生产安全防范工作与实践中去。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在线培训计划,各部门负责相应行业领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通知,乡镇负责所在地规模以下小微企业的通知,积极传授在线教育平台注册学习的方式方法,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形式,调动基层人员积极性,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在线教育培训,并以此为契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在线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各行业部门和基层、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各类会议积极传达在线教育平台注册学习的方式方法,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形式,营造安全生产宣教氛围,并以此为契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落实责任,增强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把企业各类人员不接受培训、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的检查内容,及时查处违反国家培训政策的各种违法行为, 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员参与安全培训工作。对不接收培训、培训教育不到位的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1.参训单位名单及上线目标
2.平台操作手册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参训单位名单及上线目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上线目标 (人数) |
备注 |
1 |
发改局(含火电、风电、光电、输油、输气企业) |
600 |
|
2 |
人社局 |
10 |
|
3 |
工信局(含园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300 |
|
4 |
司法局 |
10 |
|
5 |
住建局(含建筑企业、工地) |
200 |
|
6 |
国土局(含非煤矿山企业) |
20 |
|
7 |
卫计局 |
20 |
|
8 |
文广局(含网吧、KTV等娱乐场所) |
100 |
|
9 |
交通局 |
20 |
|
10 |
教体局(含学校、幼儿园、辅导班) |
100 |
|
11 |
农牧局(含粮食加工企业) |
50 |
|
12 |
水务局 |
20 |
|
13 |
环保局 |
20 |
|
14 |
林业局 |
20 |
|
15 |
科技局 |
20 |
|
16 |
民政局 |
10 |
|
17 |
宗教局 |
5 |
|
18 |
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市场、商场、超市、宾馆) |
100 |
|
19 |
城市执法局 |
30 |
|
20 |
公安局(含人员密集场所) |
50 |
|
21 |
安监局(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煤矿企业) |
300 |
|
22 |
消防大队(含消防重点单位) |
100 |
|
23 |
运管所(含危货、客货运输企业) |
60 |
|
24 |
供电局 |
10 |
|
25 |
气象局 |
5 |
|
26 |
总工会 |
5 |
|
27 |
东塔镇(含所在地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 |
20 |
|
28 |
崇兴镇(含所在地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 |
20 |
|
29 |
郝家桥镇(含所在地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 |
20 |
|
30 |
马家滩镇(含所在地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 |
20 |
|
31 |
临河镇(含所在地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 |
20 |
|
32 |
梧桐树乡(含所在地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 |
20 |
|
33 |
白土岗乡(含所在地规模以下中小微企业) |
20 |
|
34 |
街道办 |
5 |
|
35 |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含园区内企业) |
300 |
|
36 |
再生资源循环开发区管委会(含园区内企业) |
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