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今年以来,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将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矿山、危化、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下培训2轮,组织参加线上培训4轮、参与线上线下法律知识考试3次,实现了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覆盖。按照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有关要求,组织10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员通过考试。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单位共有15名执法人员,其中15名已经取得了行政执法证。2024年本单位办理行政许可0条、行政处罚12条、行政强制1条、行政征收征用0条、行政收费0条、行政确认0条、行政检查237条、行政给付0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各类行政处罚信息12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计划1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公告1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执勤交通工具2辆、执法记录设备15台。
(3)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成立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集中讨论决定制度。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意见,酝酿成熟后报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特别是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案件以及罚款数额较大和复杂疑难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经法规审核人员与法律顾问严格审核把关,再报党委会(局案审会)审查,确保每一个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由经办人按时限归档,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备案。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主动征求指导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在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讨论、提出可行性举措意见,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抓好法制监督。明确一名法学专业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作为法制审核人员,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对2024年办理的12件行政处罚案件提出法治建设。四是开展案卷大评比。根据灵武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邀请律师对2021—2024年度所有案卷进行评查,共评查案卷31本,无不合格案卷,以案卷规范促进执法规范。五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2.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情况
(1)坚持统筹发力,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灵武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灵武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武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武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等方案,联合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年开展常态化督查22次,印发督查通报、工作提醒、督办通知等10余份,撰写工作简报12期。
(2)明确执法工作重点、执法范围和执法频率,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人员,确保全年工作有序开展。全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37次,查处问题隐患477条(含重大隐患2条),已整改477条,整改率100%;行政处罚共12次,罚款13万元,罚款已全部缴清,案件办结完毕。
(3)运用“互联网+监管”等执法监督平台,做到行政执法文书完备、规范、记录准确。严格落实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依照执法规范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严格落实执法记录仪录制的音像材料保管方法。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基础薄弱问题,督促执法人员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线上执法。
3.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严格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宁应急规发〔2023〕3号)文件要求,合法、准确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处罚行为的依据、内容、事实、理由,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1)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印发《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结合我局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从工贸、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联合同行业其他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主动在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与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抽取比例,开展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并及时公示。
(2)加强其他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合公安、商投、文旅、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开展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城镇燃气等领域联合检查50余次。深入白土岗养殖基地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企业37家,排查问题隐患100余条,帮助指导26家养殖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管理制度。
5.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1)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积极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一是加强监管执法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专家,帮扶指导企业全面排查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煤矿领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对我市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共计开展执法检查20家次,查出问题隐患74条,已全部整改完成。针对自治区“四防”督导组查出的问题隐患,紧盯煤矿企业整改并实地复查,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清理隐蔽工程严肃“打非治违”。转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打击清理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辖区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制定全面自查自改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自觉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主动上报隐蔽工作面情况。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执法检查60余次,联合商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0余次,排查各类隐患106条,已整改98条,制发《现场检查记录》52份,《责令整改指令书》5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49份,处罚企业3家次,罚款5.3万元。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检查,同时联合多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城区、农场的商店、纸火店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年中,对我市四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从储存烟花爆竹数量、经营场所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联合公安部门对上年度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认真落实上级督办整改,对中化协移交问题隐患、自治区“四防”督导组移交问题隐患全部建立问题台账,已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完毕。
(3)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开展工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83次,联合工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0余次,查出各类隐患199余条,制发《现场检查记录》42份、《责令整改指令书》39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9份,隐患整改率为100%,处罚企业6家次,罚款7.7万元。组织专家对辖区面粉加工厂等6家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4条,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及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造假专项整治,组织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会议,并对辖区两家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1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专家指导服务,制定《灵武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等,指导服务重点企业6家,发现问题隐患21条,均已整改完毕。
二、2024年执法工作创新亮点和典型经验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先后组织召开安委会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印发《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灵武市安委会负责同志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研究修订《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紧密围绕“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促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基础。严明法治队伍建设,推动落实“会前学法”“证前考法”“谁执法谁普法”等多项举措,培养高素质法治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2024年度局党委会议会前学法10次,10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法定职责不清楚,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五个一”活动走过场,安全培训、“反三违”等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冒险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等屡屡出现;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稳定,各行业企业多以小微型企业为主,安全管理人员频繁更换,导致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连续,难以形成系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难以提升;三是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标准掌握不够,在执法检查中容易造成“吃不准”的情况,从而影响执法监督质效;四是拓展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不多,执法监察人员在处理安全生产复杂问题执法方面的能力不足,需要进一步在执法实践中进行分析和总结,增强敢于执法、精于执法、执法必成的责任意识,确保执法监察到位。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监管执法。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反复查、重点打、跟踪纠,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警示震慑,放大执法效应,对知法违法、限期不改、重复违法等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严查重处,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容挑战的法治认同。
(二)强化基础保障。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教育培训是给职工最好的福利”的思想,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和企业“学法、懂法、守法”活动,突出抓好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一线员工及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三)强化问责追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对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部署不周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玩忽职守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坚决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综合运用约谈、曝光、“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约束手段,加大事前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四)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监察人员的法律素养及业务水平。努力做到执法监察人员在法律法规上是专家,在相关业务领域方面是行家,在开展执法监察、问题处理上是能手,全面提升执法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