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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44A/2022-00112 文  号 (灵)应急罚〔2022〕50-3号 生成日期 2022-12-02
责任部门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灵)应急罚〔2022〕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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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要素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灵)应急罚〔2022〕50-3号

案件名称

宁夏圣道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白土岗乡泾西路第二标段拓宽工程“5·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违法事实

作为机械管理员,没有对新入场机械车辆进行检查,没有对机械车辆进行登记建档,没有对驾驶员进行资质审查,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将新入场车辆在监理单位处进行报备。

处罚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五)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之“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玖仟元(¥9000元)罚款

处罚金额

9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建忠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3.2.14

处罚机关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执法大队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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