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文件修改废止

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54W/2021-010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1-20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1-20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保留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保留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证明事项、民营经济发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保留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9〕110号)

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招标代理机构选用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0〕28号)

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灵政发〔2015〕85号)

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招投标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灵政发〔2015〕116号)

五、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5〕114号)

六、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5〕115号)

七、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灵政〔2005〕116号)

八、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灵政发〔2005〕117号)

九、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规定》的通知(灵政〔2005〕118号)

十、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的通知(灵政发〔2005〕119号)

十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2009年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灵政发〔2009〕64号)

十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100号)

十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非法采集收购麻黄草工作的实施意见(灵政发〔2000〕144号)

十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乱开荒地的紧急通知(灵政发〔1999〕85号)

十五、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草原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1〕126号)

十六、灵武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土地局《关于确认我县山区草原土地所有权的请示》的通知(灵政发〔1994〕130号)

十七、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3〕56号)

十八、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5〕24号)

十九、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全民创业园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12〕54号)

灵武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三财”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灵政办发〔2006〕82号)

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8〕209号)

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6〕140号)

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草畜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灵政办发〔2016〕41号)

五、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岗养殖基地养殖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灵政发〔2018〕32号 )

六、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绿色食品原料灵武长枣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07〕180号)

七、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灵政规发〔2018〕1号)

八、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5〕74号)

九、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提升灵武市物业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灵政发〔2015〕71号)

十、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物业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19〕1号)

十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办发〔2015〕120号)

十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特困学生教育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8〕46号)

十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2〕76号)

十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13〕79号)

十五、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细则》的通知(灵政办发〔2015〕58号)

十六、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通知(灵政办发〔2015〕59号)

十七、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5〕21号)

十八、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1〕91号)

十九、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鼠疫疫情控制预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01〕31号)

二十、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灵政发〔1999〕65号)

二十一、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市规划区燃煤污染的通告(灵政发〔2018〕84号)

二十二、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灵政发〔2016〕136号)

二十三、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灵政发〔2016〕10号)

二十四、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发〔2005〕32号)

二十五、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审计及验收等相关事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灵武市招标投标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灵政办发〔2019〕27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