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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658K/2022-002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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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7-16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名 称: |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灵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灵武实际,编制《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灵武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改革发展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十三五”时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7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7%,始终控制在目标任务线4.5%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2.7万人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3万人次,培育创业实体2731家,创造新岗位7032个,全民创业带动就业13134人。
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逐年递增,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83%。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和退役军人养老保障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失地农民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职业年金制度运行顺畅。职工养老金连续十七年调增,“十三五”时期,人均养老金水平从1763元提高到251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90元增加到255元。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阶段性减免缓政策,助力企业经济发展。跟进落实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和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金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体制改革任务和工伤、社保卡业务职责划转,顺利移交宁东辖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推行综合柜员制成效明显,社保经办业务下沉村、社区办理受到好评,智能化应用迈上新台阶。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紧紧围绕治欠保支和根治欠薪重点工作,持续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十三五”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明显提升;积极开展劳动合同备案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等工作,为7821名职工(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等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和各项人才服务政策,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管理模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明显改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落实国家工资调整政策,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收入水平,更好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均收入增长5%以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跟进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同工同酬,建立了以体现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不断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水平。
人社服务脱贫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一盘棋谋划部署、全方位配套落实”的整体思路,通过精准摸底、就业培训、培养人才、公岗安置、扶贫贷款、社保兜底等方式,“六力合一”构建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新格局,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精准落地。深入落实贫困、残疾、低保、特困等特殊群体代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 标 | 2016年 基数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2020年 完成数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41 | 1.7 | 0.43[2.06]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3.54 | 4.5 | 3.97 |
3.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 1.9 | 12.7 | 2.4[12.7] |
二、社会保障 | |||
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7(含宁东) | 4.75(含宁东) | 6.21(不含宁东)* |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5.86(含宁东) | 5.91(含宁东) | 7.74(不含宁东)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16(含宁东) | 4.21(含宁东) | 1.63(不含宁东)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48(含宁东) | 4.53(含宁东) | 2.95(不含宁东) |
三、劳动关系 | |||
8.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7 | 100 | 100 |
9.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2 | >60 | 60.8 |
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5 | >90 | 93.3 |
1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100 | 100 |
四、公共服务 | |||
12.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96 | 98 | 98 |
注:[ ]内数据为五年(2016年-2020年)累计数。*数据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8年5月宁东辖区社保事务移交宁东管委会经办。 |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时期。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进一步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自治区主动实施空间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银川市围绕“一高三化”发展定位,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灵武市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核心示范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产业接续区、东部产业转移高质量发展承载区、西部临空经济示范区和西部陆港物流集散区“五区”建设,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而经济新常态下,区、市转方式、促改革、调结构步伐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基本面趋于回升向好,内生活力不断增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保障;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宏观经济需求端、投资、消费、出口受到显著影响,就业结构性矛盾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社会保险覆盖率还不高,养老基金收支矛盾加大,中青年人群参保积极性不高;三是人才规模、结构、素质与人才强区、强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科学的评价机制需进一步发展完善;四是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五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六是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与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存在差距,基层人社服务力量不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市情、把握关键、紧扣国计民生、着眼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积极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的挑战,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灵武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区、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机遇和挑战,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民生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为民情怀,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供给,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改革创新,人才引领。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市外引进和本土培养两轮驱动,坚持柔性引才与刚性干事相结合,提高人才队伍整体创新能力,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补齐短板、化解矛盾。
践行法治,促进公平。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展,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利益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围绕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这一基本点,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逐步实现就业更加充分、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让“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向更高台阶。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结构,缓解重点产业用工难问题。努力推进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提升就业质量,有效控制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努力夯实增进民生福祉新基石。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跟进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持续推动养老、失业、工伤参保扩面,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水平和基金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促进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全民共享,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幸福感。“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提升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符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
——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6%以上。
——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聚力“互联网+”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人社领域深度应用,推进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劳动关系治理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发展。构建覆盖全体、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十四五”期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3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创新帮扶工作机制和模式,将就业帮扶与全市产业发展相融合,实现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43 | [2.1]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 | 预期性 |
3.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0.42 | [1.7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0.27 | 21.20(含宁东) | 预期性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63 | 1.65 | 预期性约束性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95 | 3.08 | 预期性约束性 |
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0.83 | 95 | 预期性 |
三、人才队伍 | |||
8.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万人) | -- | 0.4 | 预期性 |
9.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 -- | 2.0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8 | ≥60 | 预期性 |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3.3 | ≥90 | 预期性 |
1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96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21.7 | 23 | 预期性 |
14.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 | 70 | 预期性 |
注:[ ]内数据为五年(2021年-2025年)累计数;所有指标均不含宁东。 |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扩大就业的积极政策,及时跟进制定完善相对应的促进就业、税收优惠及金融支持等政策。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提升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打造覆盖城乡,集培训学习、咨询指导、跟踪帮扶、岗位推荐等一体化全方位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坚持“稳”字当头,促进城乡各类劳动者充分就业。鼓励我市循环经济、绿色食品加工、现代纺织三大产业和新型材料、清洁能源、高质高效种养、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五个特色产业板块企业开展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延伸,催生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扩大就业容量,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开放共享,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实现新增长、扩大新就业。大力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尤其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强创业实体扶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着力解决城乡劳动者创业融资难题。加强高质量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大众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新创业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落实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就业。
专栏3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行动 |
1.创业载体建设质量提升行动 持续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提升创业发展质量。支持农村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体系。优化创业载体孵化服务能力,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优化创业培训体系,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项目,开展线上线下开放式培训,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创业培训绩效考核制度,对培训工作成效实施第三方评估。 2.多渠道灵活就业行动 依托临河镇市场、西湖步行街、高庙小广场等特色街区,支持“小店经济”、“平台经济”、“步行街经济”、“夜间经济”等多形式创业发展,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优化灵活就业管理服务。 |
通过实施就业优先“稳就业”、突出重点群体“保就业”、推进创新创业“带就业”、开展技能培训“优就业”等措施,积极挖掘本地劳动力,建立求职需求、用工需求、培训需求“三张清单”,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职业介绍渠道。积极落实“三支一扶”、企事业单位实习见习等政策,举办大学生、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推进实施灵武产业工人培养、企业学徒培养、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等六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取证率、就业率、增收率检验培训成效。采取“四个一批”助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组织转移一批。举办劳务经纪人培训班,鼓励有条件的村成立村级劳务公司,将劳务机构神经末梢延伸到最基层。打造“灵武纺织工人”劳务品牌,组织求职者前往企业工厂实地招聘,“点对点”进厂务工。返乡创业带动一批。鼓励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通过开发田园观光、采摘垂钓、农事体验、休闲度假、农村电商等方式实现创业就业。企业基地吸纳一批。发挥农产品加工企业、创业孵化园等企业用工量大的优势,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依托24家帮扶基地及扶贫车间,鼓励劳务移民和生态移民就地就业。务工保险保障一批。持续推进“铁杆庄稼保”参保扩面,织密劳动力转移就业“安全网”,有效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
专栏4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计划 |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 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需要,将就业创业有机融合,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建立涵盖毕业生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服务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及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创业服务。统筹落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工作。 2.可持续就业扶贫增收专项行动 做好就业帮扶等政策的有序衔接,继续夯实扶贫车间吸纳、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渠道,帮扶乡村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做好乡村就业困难劳动力培训和农村“两后生”培训工作。 3.实施就业援助 落实“援企稳岗”扶持政策,健全完善鼓励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实现对特定岗位专业化和特定群体需求的可持续。健全完善精细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缩短长期失业者失业周期。 4.再就业帮扶行动 加大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力度,实施免费技能培训,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积极接续社会保险,促进转岗人员尽快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形成市场自律机制,促进政府、协会、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围绕社会保险“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大局,持续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加大对城乡居民、电商、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扩面,实现法定人群覆盖率达到95%。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中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加强扩面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执行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等群体参保政策。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化解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专栏5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项目 |
1.扩大社保政策宣传覆盖面 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开展社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集市、进乡镇四进活动,加大微信工作群政策普及培训力度,广泛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政策。 2.加强数据管理,精准扩面 积极推进信息化服务,为各类人群提供灵活多样的参保服务,推动实现“全体居民、全部险种、全域范围”的覆盖全民参保目标。 3.拓展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工作 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为契机,借力省级统收统支制度优势,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登记。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增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保障。 4.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 对用人单位瞒报、漏报用工人数进行常态化联合稽核执法,依法对不诚信企业进行信息披露,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
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合自治区稳步推进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资金投资运营。保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稳健运行,无缝衔接跨制度转移。引导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高缴费基数和缴费档次,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办法,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落实降费减负、援企稳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精准社会保障兜底,确保已脱贫监测对象重残、低保、特困等特殊群体社保政策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与失业救助衔接机制,落实失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强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加强工伤医疗费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专栏6 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项目 |
1.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顶层设计,积极引导支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引导贫困人群按较高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提高保障水平。 2.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推动失业保险从基本生活保障向职业技能提升拓展、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从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职工和企业拓展。 3.落实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 落实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外卖、网约车、快递灵活就业群体灵活工伤保险试点。 |
完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系统,规范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做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基金风险预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和稽核检查,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堵塞漏洞、健全机制,防止虚报冒领。推进工伤保险实时动态监控机制,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加强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监管、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工伤保险“容缺承诺”的服务机制,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动工作格局。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焦构建“1535”生态经济体系,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用好六支人才队伍,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实现人才集聚和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各项人才发展政策,健全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方式为主要内容,以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为主要载体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突出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创新引进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与各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和挂职兼职、项目合作、联合攻关、委托研发及特聘专家等柔性引进方式,精准引进一批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加大专家服务团、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载体建设,筑牢高端人才成长基石。
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继续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等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组织做好各类专家选拔和推荐工作,围绕产业发展方向,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突出“高端、紧缺、实用”导向,加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引进。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和职业学校基础作用,大力推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在我市重点产业的企业建立一批在校生实习、毕业生见习基地,促进校地联合培养紧缺人才,为企业储备、输送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鼓励支持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育机制,将重点产业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畴,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的能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专项培训计划,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发展贯通的政策措施,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
完善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要求,培养符合经济发展需求的高技能、高素质劳动者队伍。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将灵武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纳入自治区人社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库中,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师资力量强、场地设备全的优势,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主要形式,健全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推行工学一体、“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等新型培训模式,鼓励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妇女、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戒毒康复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
专栏7 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
1.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及产业转型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培训资源,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建设并申报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训高技能人才150人次。鼓励企业通过对外招聘、产学研合作、技能合作等方式引进高技能人才,每年引进高技能人才50名。 2.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实施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程为抓手,按照“提技能、促就业、惠民生”的发展思路,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培训在前的原则,每年实现职业技能培训1500人次。 |
进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招聘机制,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形成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之外新的晋升通道。拓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保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职称评聘、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工勤人员岗位晋级、遴选等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培训工作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确保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高于公务员工资水平。继续落实乡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稳步提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收入水平。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际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积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强化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
专栏8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
实施灵武市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围绕全市“1535”生态经济体系,通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服务业提升、就业提升、农业提质增效、消费挖潜等行动,稳步提升就业质量,拓展居民增收渠道,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升居民收入,提升农民收入,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强化各类政策措施,全面拓宽居民增收渠道,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努力让全市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
全面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实行线上线下双结合的备案方式,规范快递、外卖、家庭服务等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加大劳务派遣用工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推动企业建立薪酬协商民主制度,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职工保护和女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健全劳动关系预测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多部门参与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
专栏9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项目 |
1.深入开展“四送两问”活动 深入用人单位开展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点子,问需求、问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四送两问”助企兴业活动,聚焦我市三大产业和五大特色产业板块在转型升级、招聘用工、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用足用好各类扶持政策。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计划 组织落实宁夏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部署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共治共享,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坚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 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4.落实企业薪酬指引计划 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形成公开发布、定向反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等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机制。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加大终局裁决力度。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农民工等群体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机制,着力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做好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的评选工作,加大基层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力度,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加大“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指导乡镇(街道)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强乡镇(街道)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在争议调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十四五”期末,力争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
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创新,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的作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实施“用工单位全日制巡查、建设项目全领域检查、相关单位全方位督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新态势,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8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逐步完善落实《灵武市欠薪预警信息共享制度(试行)》、《灵武市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形成欠薪“零容忍”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专栏10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项目 |
1.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深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线、施工现场,开展日常巡查和线索摸排,对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至信用银川信息共享平台,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紧盯政府类、国企类、社会类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建立灵武市欠薪隐患案件台账,对全市新建、在建、续建各类工程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地毯式排查,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欠薪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的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启依法治欠新局面。 3.推广应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拓宽农民工维权渠道,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时机向广大劳动者推广使用,做到与全区现有举报投诉渠道有机衔接,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 |
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范企业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
以全国人社服务网点、对外服务事项为基点,构建“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推动实现城乡就业与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我市7个乡镇、1个街道、70个行政村、15个社区均衡发展的城乡区域公平共享的公共服务机制,统一展现人社服务对外办事机构信息,为企业群众提供清晰指引,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健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做好部门职能、工作动态、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审批事项、预决算等内容的政务公开力度,搭建群众了解人社工作的纽带。
努力实现“不见面、马上办”的人社快办服务模式,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协作联动体系,完善数据资源共享互用协同机制,连通与自治区、银川市等数据资源的共享渠道,促进各类数据与公安、民政、农业等部门资源共享,确保数据精准有效,努力实现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加快人社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全部集成接入一体化系统,推动更多人社业务数据实时共享、外部数据及时共享,实现在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APP等线上线下渠道同标准办事。做好换发第三代社保卡和综合应用工作,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工作职能,加强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机构体系建设,为我市重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尤其是现代纺织产业“腾笼换鸟”和重组复兴提供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加大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夯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人社干部队伍。
专栏11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项目 |
1.特色型公共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围绕我市循环经济、绿色食品加工、现代纺织三大产业和新型材料、清洁能源、高质高效种养、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五个特色产业,主导建设向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培训机构以及企业等提供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示范性、综合性职业技能实训场所。 2.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将社会保险事项办理、服务窗口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规则、网上业务处理流程纳入标准化管理,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灵武市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标准。完善社会保险业务培训机制,组织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培训班,指导开展针对性、个性化培训,培养社会保险领域的管理中坚力量。开展“一对一传帮带”“学政策、提能力、强经办”“周周一讲堂”,切实提升经办能力。 3.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加大社保卡发行服务力度,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卡大范围综合应用,扩展电子社保卡应用服务功能,实现电子社保卡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
持续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援助全程帮扶,促进农村劳动力暨搬迁群众致富增收。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加强对“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的就业帮扶,确保稳定就业增收。广泛宣传惠企惠民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大力推进各项就业举措。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继续对人社部扶贫信息库中低收入人口实施社会保险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应保尽保,保障社会保险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
围绕全市重点特色产业,以发展产业带动就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就业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开发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以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用足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实施返乡创新创业行动,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积极搭建农村劳动力专业就业对接、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吸引返乡人员、农民工自主创业。支持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脱贫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培尽培”。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
坚持党对人社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定期研判工作形势,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准确把握人社发展脉络。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温暖人社,民生先锋”主线,以支部为单位,深入开展“亮灯领航·齐心领跑”、“红心向党·贴心社保”、“初心引领·安心就业”、“监察铁军·公心维权”党建品牌创建,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积极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依法执行行政裁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持续构建共享共治的现代“法治人社”新格局。
建立人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财政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确保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与重大项目实施的正常运转,促进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时限和要求。健全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围绕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开展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形势研判。将本规划确定的各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综合考核体系,做好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规划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将人社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大力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工作的质效。确保人社事业发展不断适应社会新发展、新理念的要求,不断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名词解释: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0年10月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印发了《宁夏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从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在全区范围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以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台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