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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658K/2022-001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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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05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6-05 |
名 称: |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和兑现灵武市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的决定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全市上下紧扣构建“1535”生态经济体系,做大做强“三大产业”,做优做精“五个特色产业板块”,深入推进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以商招商活动,全年实施蒙牛乳业(宁夏)有限公司乳制品生产建设项目、中粮饲料年产18万吨反刍饲料加工等招商引资项目56个,超额完成自治区、银川市下达90亿元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连续两年获评银川市招商引资年终考核优秀等次。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依据《灵武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灵党发〔2019〕42号)有关内容,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通报表扬庄昊等34名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兑现《灵武市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方案》奖励资金共计2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下达灵武市2020年度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弘扬“干在当下、大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结合“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奋力营造“大抓招商、抓大招商”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西部产业强市,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通报表扬人员名单
2.灵武市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方案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5日
附件1
通报表扬人员名单
庄 昊 市委办公室主任
王莉市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姜 慧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宇晖 市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 瑞 市纪委常委
苏立生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徐雅倩 市委宣传部一级科员
王嘉琦 市委政法委一级科员
谢建宁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琛锗 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一级科员
买 霞 市司法局一级科员
马少军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马 彦 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杜志洋 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站站长
杨 鹏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办公室主任
陈建军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邢 颖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吴振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志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风梧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立智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干部
马立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科员
方庆宁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杜 婧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主任
马行远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投促室主任
徐海坤 白土岗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牛平胜 临河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干事
刘建军 梧桐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谢 峰 马家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嘉楷 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部长
王保林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服务部副部长
张雅倩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部副部长
王 凤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部干部
附件2
灵武市2021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奖励方案
根据《灵武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灵党发〔2019〕42号)有关内容,结合自治区、银川市考核认定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考核结果及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现制定奖励方案如下:
一、灵武市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奖(18个,115万元)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奖励10万元,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统战部、网信办、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马家滩镇、临河镇梧桐树乡、白土岗乡,城投公司各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不得发放个人。
二、灵武市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奖(2个,10万元)
高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各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不得发放个人。
三、灵武市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9个,90万元)
蒙牛乳业(宁夏)有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宁夏灵州雪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宁夏)有限公司、宁夏新中绒羊绒服装有限公司、宁夏舜昌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各奖励10万元。
四、灵武市招商引资年度贡献奖(1人,5万元)
王华,浙江新澳纺织集团副总裁、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奖励5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合计2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20〕30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资金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21〕99号)有关文件下达灵武市2020年度招商引资奖励资金262.6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