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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9335E/2026-0000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01-20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 ||
关于印发《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
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中心(办公室)、各村:
现将《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凡是纳入《清单》的事项,起草或承办办公室(中心)应当先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发布。
二、以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名义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文件、事项,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产业发展类文件 | 例如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产业奖励补贴等方面的文件。 |
2 | 工程管理类文件 | 例如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
3 | 资产管理类文件 | 例如“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国有房产集中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
4 | 营商环境类文件 | 例如惠企服务、助企纾困、企业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文件。 |
5 | 乡村振兴类文件 | 例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闲置农房盘活、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等方 面的文件。 |
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梧桐树乡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力义务,在全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6 | 城市建设管理类文件 | 例如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乡容环卫、园林绿化、违法建筑处置等方面的文件。 |
7 | 征收补偿类文件 | 例如搬迁置换、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涉及不特定主体权力义务的文件。 |
8 | 应急管理类文件 | 例如突发事件应急、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危化品安全治理、事故报告和调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方面的文件。 |
9 | 社会管理类文件 | 例如治安管理、户籍和居住证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调整、综合执法改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食品摊贩管理、渣土管理、农村集体聚餐规范等方面的文件。 |
10 | 社会保障民生类文件 | 例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药卫生管理、养老服务、优生优育服务、住房保障、减灾救济、抚恤优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文件。 |
11 | 教育科技人才类文件 | 例如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教育发展、人才引进奖励、人才服务保障、就业创业促进、大学生鼓励就业、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文件。 |
12 | 文体旅游类文件 | 例如文旅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景区(景区村、景区乡)建设管理、民宿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
13 | 自然资源类文件 | 例如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文件。 |
14 | 环境保护类文件 | 例如环境污染防治、城乡生态环境整治、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专项生态环保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环卫服务费收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文件。 |
15 | 交通管理类文件 | 例如道路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发展、禁限行管理、超限超载治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文件。 |
16 | 行政裁量类文件 | 例如行政裁量基准设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范等方面的文件。 |
17 | 专项行动类文件 | 例如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内容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 |
18 | 转发上级类文件 | 例如转发上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转发文件中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并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 |
19 | 文件清理类文件 | 例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20 | 其他类文件 | 其他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在梧桐树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告、通告、决定等。 |
备注: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 ||
二、重大行政决策
是指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由梧桐树乡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以及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作出,涉及面广、成本投入大,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特点。包括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例如涉及乡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乡域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区域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和产业规划、村庄集乡总体规划、集乡建设规划等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
2 | 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 例如制定有关教育、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土地、养老、医疗、优抚、救助等重大决策、措施。 |
3 | 重大改革事项的决策 | 例如涉及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决策。 |
4 | 政府投资、核准类重大 建设项目 | 例如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及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如政府投资的大型科教文卫体育设施场馆、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车站、公园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需经乡政府核准,投资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对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引领带动效益明显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在乡域实施的其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5 | 文化发展方面的重大 政策措施 | 例如涉及历史文化名乡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各类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重要文化资源保护、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民健身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措施。 |
6 | 生态保护方面重大政策措施 | 例如涉及河道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措施。 |
7 |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 例如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项;区域协调发展重大事项;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改革事项、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财政、国资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属于社会风险评估范围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公共活动的申办和筹备情况等。 |
8 | 其他方面的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 | 其他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备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上级机关交办的任务明确、可直接执行的决策部署任务,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的决策可以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三、行政协议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特许经营协议 | 例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等。 |
2 | 框架合作协议 | 例如以梧桐树乡政府名义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向性、框架性的协议。 |
3 | 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 例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协议等。 |
4 | 招商引资协议、投融资 协议 | 例如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协议、重点领域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协议、政府借款合同等。 |
5 | 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 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矿业权出让协议、生态保留用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等。 |
6 | 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租赁、买卖等协议 | 例如保障性住房租赁协议、配建协议等。 |
是指梧桐树乡人民政府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后,签订的具有行政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7 | 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 例如捐赠协议等。 |
8 | 其他行政协议 | 例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为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行政相对人签订的具有行政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协议。 |
备注: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执行。
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2.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第三人重大权益,需要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实践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制审核。
五、其他行政涉法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示例 |
1 | 行政允诺 | 例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为实现行政职责和公共利益作出的由自己或所属的办公室(中心)给予相对人物质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单方承诺。 |
2 | 提请乡党委审议的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文件 | 例如各办(中心)起草的,以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文件、事项。 |
3 |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 例如以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
4 | 申请履职的答复 | 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梧桐树乡人民政府申请要求履职并请求答复。 |
5 | 行政赔偿 | 例如以梧桐树乡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 |
6 | 涉法信访事项处理 意见 | 例如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类信访事项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息诉罢访协议等。 |
7 | 涉众型村合同 | 例如村对外签订的涉及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合同。 |
8 | 涉村集体资产合同 | 10万金额以上的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转让、经营签订的合同。 |
9 | 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 例如《××××村村民自治章程》《××××村村规民约》 |
10 | 梧桐树乡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其他文件和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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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