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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89F/2025-0022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 名 称: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批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灵建函字〔2025〕1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保障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提高原有公共租赁住房利用率及收益率,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十八届第107次)决定,同意立项实施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640181-04-01-188930),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东塔镇黎明村,镇河塔农贸市场东侧,秦渠西侧。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43.4亩,建设区域占地面积117.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03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共建设住房1048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8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60套。
单体建筑:项目建设配套用房(商业)7栋(其中5栋为地上1层建筑,2栋为地上2层建筑);住宅楼35栋(其中16栋为地上7层建筑,19栋为地上8层建筑)。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3250平方米,地下储藏建筑面积4750平方米。
室外工程:包含围墙,监控,照明,道路,电动伸缩门,电动挡杆,铁艺大门,道路硬化,绿化以及室外配套水暖电燃气等工程。
道路工程:周边镇河路规划延伸道路及河塔路道路工程,包括附属涵洞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等。
三、建设期限
16个月。
四、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方案详见附表。
五、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559.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638.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41.61万元,工程预备费1944万元,建设期利息73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估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