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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12010149001X/2025-000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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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名 称: |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率先攻坚突破为重点,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效能,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灵武新篇章提供交通力量。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集中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考核内容。
(三)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办法》等要求,按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2025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补短固优增效行动,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宁交党〔2022〕32号)有关任务安排,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评估和集中攻坚,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文件制发审核流程,严格准确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
(六)强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机制,更好发挥在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七)严格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要求。
(八)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细化落实任务清单,加快推进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年度任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惠企政策措施,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九)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积极配合灵武市人民政府做好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十)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实施行政争议化解提升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交通运输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补充完善《灵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
(十二)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宣贯学习并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新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5年版)》。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制定《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包容审慎执法工作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严格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执法。
(十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按照《交通运输严格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细则》开展涉企执法,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梳理公布行政检查标准,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要求。
(十四)扎实开展专项提升行动。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工作指引,推动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实施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针对涉企执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以罚代管、逐利执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十五)深化执法能力建设与监管模式创新。在执法能力建设方面,持续深化说理式执法模式,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制度,通过行政指导、警示告知等柔性措施彰显执法温度。坚持“先普法后执法”原则,建立全流程执法服务机制,强化“一对一”精准指导,推行典型案例示范制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监管模式优化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建设,动态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及年度计划。重点推进“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落实交通建设工程“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通过监管流程再造与数据共享,有效整合跨部门检查事项,切实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执法问题,构建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监管体系。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十六)深入实施行业普法规划。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收官各项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做好终期评估验收,积极谋划“九五”普法工作。
(十七)深化干部法治教育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系统构建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规学法清单。持续加大法治培训交流力度,举办3场法治专题讲座,重点强化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交通运输行业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下考法1次,旁听庭审活动2场。有序实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
(十八)加强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的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等法治宣传教育。
(十九)创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活动。继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将普法融入涉企服务全过程。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
(二十)深化“一单位一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创建灵武市交通运输普法品牌,不断完善品牌内涵,开拓普法思路,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增强交通运输普法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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