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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89F/2025-001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2025-02-18
责任部门: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05-13
名 称: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批灵武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灵建函字〔2025〕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77号),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对灵武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5-640181-04-01-885102)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城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市政管网部分:更新改造灵武市朝阳路、镇河路、西平街、谢家井巷、柳树巷、富兴街、民族街等15条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主管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De315的供水管道3151米、De200供水管道6965米、De160供水管道778米;改造阀门井92座、消火栓井105座、排气井11座;拆除并恢复涉及的面包砖路面、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路缘石等。

2.建筑区划部分:更新改造西子小区、居安小区、工商家属楼、招待所家属楼等建筑区划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De160的PE给水管道3865米、De110的PE给水管道10296米、De75的PE给水管道729米、De32的PE给水管道2632米;改造矩形总水表井87座、入户水表井327座、阀门井165座;安装各类水表共9473块,拆除管道15446米等。

3.分区计量部分:对灵武市供水管网进行分区计量改造。包括:增设DN150电磁管段式流量计2台、DN200电磁管段式流量计3台、DN300电磁管段式流量计3台、DN400电磁插入式流量计4台、DN500电磁插入式流量计1台、(太阳能)流量压力采集终端13台、压力传感器13台、漏水噪声监测器120台、远控阀门20台等;配套搭建分区计量系统、漏损预警系统、压力控制系统和管网GIS软件平台等。

三、建设期限

2025年4月至2025年11月。

四、建设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450.3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六、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加强项目安全评估,你单位要及时对项目本体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风险予以提前预防、消除,加强现场管理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5.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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