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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MB1862198T/2025-0006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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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27 |
名 称: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
局属各室、队、所,第三方运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主汛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现将《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27日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灵武市排水防涝及应急抢险工作,有效应对发生在我市的暴雨、洪涝灾害等事件,保证排水防涝及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城市安全和谐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银川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银川市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灵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灵武市建成区内,因暴雨产生的内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1.4工作原则
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救结合,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本预案是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应急预案与灵武市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防涝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组成防涝应急预案体系。同时,本预案与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银川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银川市城市防涝应急预案、灵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互衔接,共同组成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
1.5 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灵武市排水防涝体系包括排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雨水调蓄池等排水防涝设施,以及新区水系公园、西湖、东沟等沟道和河湖水系。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灵武市委、市政府及灵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成立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领导小组,对我市建成区内因暴雨产生的城市内涝,开展排水防涝工作。
2.1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指挥体系
在灵武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城市防汛排涝指挥部的领导下,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本单位各科室、队、所,开展城区内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组 长: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局 长 赵鹏
副组长: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梁峰
副组长: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杨志强
副组长: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 张伟
成员:综合办公室、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广场公园管理所、环卫大队、督查室)、财务项目室、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规室、市政管理所、污水处理管理所、直属执法中队负责同志。
如人员变动调整,则由相应职责岗位人员自行代替,不再另行发文。
2.2 具体职责
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杨志强,责任人:刘杨):1.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衔接工作,及时传达落实组长各项命令;2.负责协调供电、通信等部门,保障排水防涝、应急抢险救灾用电、通信正常运行;3.负责应急防汛视频调度设备的开启管理及值班人员管理;4.负责车辆设备油料供应工作;5.负责汇总各科室上报城区受灾情况、应急处置、善后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上级部门。
市政管理所(分管领导:梁峰,责任人:张锐):1.负责市政排水管道设施每年清掏维护、改造项目的前期踏勘,计划上报工作,对接住建部门,逐年解决易涝积水点;2.负责市政排水管网及各类排水设施(检查井、雨水井)日常巡查维护工作,保障雨汛期市政窨井盖完好;3.负责对民族街(印象灵州)、西平路(西湖北门)、西昌街(宣德巷)3个重要点位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爆闪灯,配合交警引导市民出行,开展抽排作业,及时恢复道路正常通行;4.负责路灯亮化设施应急抢险和日常维护工作,在发生路灯漏电等突发事件时迅速停电,并做好抢修工作,保障汛期路灯亮化设施正常运行;5.及时补充更新防汛排涝相关物资设备,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备战状态。
污水处理管理所(分管领导:梁峰,责任人:李备战):1.负责对农场职高门口、镇河路、水木灵州等7座污水提升泵站,兴灵路、水木灵州、南薰路3座雨水提升泵站及1座水木灵州雨水调蓄池,液位、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跳闸停运等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抢修恢复,确保汛期雨、污水提升泵站及调蓄池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抽吸污水、雨水;2.负责监管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运行人员适时巡检,发现泵具等设备问题及时抢修,做好泵站、污水处理厂正常抽排等防汛工作;3.负责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三方运营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4.负责按照雨情涝情,并观察第一污水处理厂液位,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待批准后,开启第一污水处理厂雨水泵。
直属执法中队(分管领导:杨志强,责任人:路迪昊):1.负责按照网格划分,分组巡查全市各街道检查井雨水井顶托安全隐患,及时将井盖复位,同时针对积水路段打开雨水箅子,专人盯靠,确保安全的方式,提高排水能力;2.负责对西昌街(镇河路-灵州大道)(上和园西侧、龙凤佳苑门口、学苑路路口、上元名城3期门口四个点位)积、滞水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爆闪灯,配合交警引导市民出行,开展积水抽排作业;3.负责查处建成区内排水防涝设施乱填、乱占等违法行为;4.负责监督城区户外及高层建筑广告牌加固拆除工作;5.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受灾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广场公园管理所(分管领导:张伟,责任人:马锋):1.负责做好广场、公园、公厕、红色驿站等管辖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及防涝准备工作。2.负责巡查处理新区水系公园临水人行步道存在的塌方安全隐患;4.负责以红色驿站为基础,打造市民和防汛抢险人员临时避险点,城市防涝现场临时指挥部;5.负责做好城市内涝抢险预备人员集结工作。
环卫大队(分管领导:张伟,责任人:杨健):1.负责按照网格划分,及时清扫路面积水、垃圾等;2.负责积水路段淤泥拉运、路面清洗工作;3.负责灾后城区道路、城市家具卫生清理清擦工作。4.负责做好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部位防汛抢险工作,健全完善相应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机械设备。5.负责做好城市内涝抢险预备人员集结工作。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分管领导:杨志强,责任人:马灵艳):1.负责收集、拍摄、制作我局在暴雨应急抢险中的工作图片视频,形成正面对外新闻报道;2.负责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避险、自救、互救及防涝减灾救灾等常识的网络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工作。3.负责积极对接市委网信办等上级部门对我市洪涝灾害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和引导,做好洪涝灾害社会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依法整治网上违规信息和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环境。
项目室(分管领导:梁峰,责任人:马金凤):1.负责配合市政管理所开展排水防涝设施新建及维修养护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等工作;2.负责我局防汛抢险中食品及抢险物资的必要储备和及时供应,以及应对突发性事件应急采购调配物资。
法规室:负责做好城市内涝时,依法依规处理善后工作。
督查室(分管领导:梁峰,责任人:贺小军):1.负责督导检查全局各部门防汛抢险工作;2.负责垃圾中转站等第三方企业安全隐患监管及防汛应对准备工作,防止因雨水倒灌,导致黑臭水体四溢、垃圾漂浮至街面的情况发生;3.负责协调第三方企业吸污车及人员参加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政管理所协调指挥调度。
3 预警预报
3.1 城市内涝预警预报
直属执法中队、环卫大队、市政管理所、污水处理管理所、广场管理所负责收集我市建成区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对可能引发城市内涝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内涝信息
市政管理所、污水处理管理所加强日常排水防涝设施的巡视巡查。出现内涝时,直属执法中队、市政管理所负责巡查报送道路积水点、积水时间、积水范围、发展趋势、内涝积水位置、时间、淹没范围、最大水深、被围困人员。污水处理管理所负责报送提升泵站、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其他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对各自点位排水防涝相关信息进行监测、收集、核实、上报,为预警信息发布提供必要基础数据。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监测巡查信息进行汇总、及时上报指挥长,并报送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3 预防与准备
各部门排水防涝工作实行“三查”制度,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汛前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排水防涝设施的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综合执法局城市防涝领导小组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定并审核工作计划、措施、经费等,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和水文预警、降雨实况、城市低洼易涝区域积水、排水防涝设施相关运行情况、发展趋势等,城市防涝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和Ⅲ级。
I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I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 3 小时降雨量将达到或已达到 30mm 及以上,或者其中 1 小时降雨量达到 40mm 及以上,可能或已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即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预警范围涉及灵武市城市建成区时。
(2)市区部分低洼区域、铁路立交桥、隧道等积水严重,局部区域大面积积水,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3)市区内排水管道、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排水防涝设施超负荷运行;
(4)城市涝水行泄通道水流速度非常缓慢。
Ⅱ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或已达到25.0mm-49.9mm 及 以 上,12 小 时 降 雨 量 将 达 到 或 已 达 到15.0mm-29.9mm 及以上,可能或已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即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及预报有大雨,预警预报范围涉及灵武市城市建成区时。
(2)市区部分低洼区域、铁路立交桥、隧道等积水较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3)市区内排水管道满管运行,排水泵站超负荷运行,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出现超警戒水位7.14米等;
(4)城市涝水行泄通道水流速度缓慢。
III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III级响应。
(1)气 象 部 门 预 报 24 小 时 降 雨 量 将 达 到 或 已 达 到10.0mm-24.9mm,或 12 小 时 降 雨 量 将 达 到 或 已 达 到5.0mm-14.9mm,可能或已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2)城市道路部分低洼路段或铁路立交桥、隧道等处出现积水;
(3)城市排水管网满管、污水井盖出现顶托。
4.2 应急响应措施
4.2.1 III级响应措施
(1)直属执法中队按照片区网格划分四组、每组4-5人、携带钢钎、铁钩巡查各自片区道路积水情况,对积水路段检查井揭井敞盖专人看护;将漂浮井盖的复位,清理井口杂物;对积水封闭路段安排专人引导车辆绕行,保障抽排现场安全作业;每半小时将工作信息上报副组长(副局长)、综合办公室。
(2)污水管理所及第三方运营企业人员全员到岗,全力保障污水处理厂、泵站正常运行。每半小时将工作信息上报副组长(副局长)、综合办公室。
(3)市政管理所全员到岗,根据道路积水发展情况组织人员、车辆设备对积水路段进行抽排作业,及时恢复道路正常通行;每半小时向副组长、办公室汇报道路积水抽吸情况、道路退水情况等。
4.2.2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1)直属执法中队全员上岗,在城区巡查过程中对积水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夜间爆闪灯,对积水路段各路口安排专人,协助交警引导市民出行。
(2)污水处理管理所根据雨情的发展变化及第一污水处理厂水位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副组长、组长。当达到7.14米水位警戒线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待分管市领导及灵武市应急管理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批准后,启动两台雨水泵,向东沟分流,缓解城市内涝问题,运行人员及时调整汛期工艺运行方案,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3)督查室督查全局各科室及垃圾中转站等第三方企业防汛工作。
4.2.3 I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1)广场公园管理所、环卫大队等部门抢险预备队人员,在综合执法局院内集合,协助直属中队、市政管理所对城区各积水路段,架设汽油泵铺设管道进行抽排作业(架设一台汽油泵后需2人对设备进行看护),及人员替换工作。
(2)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排涝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开展防洪排涝、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
4.3分区排涝处置措施
(1)民族街(印象灵州)
处理办法:加强巡视巡查,当最低点积水深度超过15cm时,市政管理所负责在民族街(与灵州大道路口、惠民路与民族街路口、宣德巷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3块、警示爆闪灯3个、安全锥桶若干,及时封闭道路,并架设汽油泵2-3台(柴油泵),铺设消防水带,将积水抽排至周边绿化带。
(2)西平路(西湖北门)
处理办法:当最低点积水深度超过15cm时,市政管理所负责安排吸污车2辆(8m³环卫22#1辆、20m³社会车辆1辆)对路面积水进行抽吸;根据雨情及积水情况,架设安装汽油泵抽排至西湖绿化带。
(3)兴灵路(亿美乳业)
处理办法:1.加强巡视巡查,当最低点积水深度超过15cm时,直属执法中队负责在兴灵路(亿美乳业)设置安全警示牌2块、警示爆闪灯2个,安全警示带,及时封闭道路,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绕行。2.污水处理管理所安排专人及时巡查兴灵路西段提升泵站,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镇河路(车管所门口)
处理办法:1.市政管理所负责在镇河路(车管所门口)设置安全警示牌2块、警示爆闪灯2个,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2.污水处理管理所安排专人及时巡查镇河路西段提升泵站,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西昌街(宣德巷路口)
处理办法:当最低点积水深度超过15cm时,市政管理所负责在西昌街(宣德巷路口)西侧非机动车道设置安全警示牌2块、警示爆闪灯2个,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架设安装汽油泵2台(或柴油泵),抽排积水至新区水系绿化带或水系。
(6)西昌街(镇河路-灵州大道)
处理办法:当最低点积水深度超过15cm时,直属执法中队负责在西昌街(上和园西边、龙凤佳苑门口、学苑路路口)、南薰路(上元名城3期门口)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爆闪灯,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架设安装汽油泵3台,抽排积水至新区水系绿化带或水系。
(7)振灵路、绒园街、南苑路与绒园街路口等路段积水,由市政管理所统一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安排4.5m³小型吸污车3辆(广场所1辆、行进环保公司2辆)进行抽吸作业。
4.4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实测降雨量情况、城市内涝发展情况、危害程度等变化,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涝指挥部或相应办公室的通知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调整(降低或提高)或视情解除应急响应。
4.5 社会力量动员
根据排水防涝工作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 应急保障
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装备良好、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5.1 队伍保障
加强防涝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邀请市消防大队对应急抢险人员、预备队人员进行物资装备培训。在启动Ⅱ级响应时,请求市消防大队组成抢险突击力量,承担抢险任务。
5.2 物资保障
实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市政管理所、财务项目室负责加强防涝物资设备的采购及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5.3 通信保障
各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各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处于开通状态,保障抗洪排涝信息畅通。各部门统计员负责本部门工作信息上报,及时报送综合办公室汇总,使防汛排涝信息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 善后处置与恢复
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按照职责及时清理道路淤泥垃圾、对城区各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止造成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尽快恢复城市容貌和各项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进一步做好来年的排水防涝工作。
7 日常管理
7.1 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科普宣传,加强排水防涝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市民防汛意识及自救能力,普及应急基本知识。
7.2 应急演练
每年6月初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各部门应针对管辖范围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3 奖惩
对在城市抗洪抢险、排水防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预案自动废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