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部门文件

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8506/2025-000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2025-04-09
责任部门:灵武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5-04-09
名 称:关于征集2025年“宁科贷”(灵武)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5年“宁科贷”(灵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和成果转化,根据《宁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征集2025年度科技企业风险补偿贷款(以下简称“宁科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有相关风险补偿贷款需求的有效期内的科技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上一年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额度

“宁科贷”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其他科技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三、贷款申请

首次贷款申报材料包括:

(一)《“宁科贷”申请书》;

)近一年截至申报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征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宁夏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nxinfo.org.cn),注册后按项目类别填写“宁科贷”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常年申报、分批受理。本批次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418日。

五、其他事项

贷款科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主管单位和委托单位有权要求合作银行提前追讨贷款本息,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

(二)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或挤占贷款资金的;

(三)在日常管理中不配合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按要求提供完整财务报表、公司经营情况报告等材料的;

(四)其他违反纪律规定的。

联系方式:李晓凤0951-4030262



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9

附件: